退钱了!延续至2025年底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83 | 时间:2023-09-07 09:04:20最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继续落实村民换房支持
相关税收优惠及新政策
公告称德安二手房出售信息,纳税人转让自有住房,并在转让现有住房后一年内重新在市场上订购住房的,对转让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该公告实施至2025年底。
具体来说,如果新购买的房屋金额小于或等于当前出售的房屋金额,则退还全部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新购买的房屋金额大于现有房屋销售金额,则按照当前房屋销售金额的比例计算新购买的房屋金额。 退还现有房屋转让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继续落实支持村民换房工作
关于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3年第28号
为继续支持公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将个人所得税有关新政策公告如下:
1.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转让自有房屋,并在转让现有房屋后一年内重新在市场上订购房屋的,按转让现有房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房屋提供退税和福利。 其中,新购房屋金额小于或等于现有房屋销售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新购买的房屋金额大于现有房屋的销售金额,则按照新购买的房屋金额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转让金额。 现居住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本公告所称当前房屋销售金额是指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 新购房屋为房屋的德安二手房出售信息,购房金额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备案的购房协议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新购买的房屋为二手房的,购买金额为该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利益分配新政条件的纳税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纳税人转让、重新排序的房屋应当在同城范围内。 同市范围是指同一市、副市级市、地级市(地区、州、盟)管辖的所有行政区划。
2.纳税人转让自有房屋,必须与新购房屋有直接关系,且应当是新购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或者其中的产权所有人之一。
4.符合新退税、利润转移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后补发退税。主管税务机关。
5.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协议网上签订、备案(含注销备案信息)共享给辖区内地税部门。即时的; 在尚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预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协议备案信息。
特别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 年 8 月 18 日
中国社科大学金融战略研究所财政研究室秘书何代新表示,为支持公民改善住房条件,今年,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了新的个人住房保障计划。支持村民购买住房的所得税政策。 新政策将于明年年底到期。 三部门发布的公告明确,这项新政策将继续执行至2025年底,这将有利于继续支持公民改善住房条件。
据悉,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至2025 年底。
来源|广东发布
编辑| 岗子
评论|旺旺
二审|大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