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不动产二手房 “带押过户” 即来即办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125 | 时间:2023-09-14 11:21:26以往想要出售住房,必须要先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后续手续,而这个过程耗时比较长,卖房人为了还贷,可能还要付出额外的费用。而今,有了“带押过户”业务,二手房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也可以安全快捷地进行房屋过户流程。解决不动产贷款交易风险高、用时长、资金负担重的问题,积极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
“带押过户”的定义
“带押过户”指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的操作流程
一、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下简称“贷款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并同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资金监管。
二、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资金保管证书、买方与“贷款机构”的抵押借款合同,确定购房首付款已存入公证机构提存账户并已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后,完成转移登记,同时将买方“贷款机构”登记为顺位抵押权人。
三、房产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完成,“贷款机构”取得买方的顺位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公证机构提存账户。公证机构收到贷款资金当日将卖方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划入卖方的还款账户。结清贷款后,卖方“贷款机构”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如果房产转移登记不能完成,公证机构将提存账户中的购房款归还买方本人。
四、卖方“贷款机构”贷款结清,二手房注销抵押登记后,公证机构将提存账户内扣除偿还贷款本息后的余额划入卖方个人结算账户。对于买方使用自有资金购房,无需贷款的情况,也可参考以上公证提存+资金监管部分流程进行操作。
“带押过户”的优点
不仅流程简化、时间缩短,还节省大量周转资金,极大减轻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促进存量房的自由流通,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需求。让存在抵押的房产无须提前还贷、无须垫付资金就能交易过户,且资金有专用监管,一旦发生风险或出现意外情况导致交易失败,那么存入的资金将原路返还,既能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又能避免资金纠纷。
办理地点:龙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452-583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