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158 | 时间:2023-09-15 10:11:061一般原则
1.1 为加强公司汽车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运营和效率服务的思想,将专职驾驶员的管理、服务、安全、责任等制度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汽车成本消耗,并制定专职司机奖惩管理细则车队队长岗位职责,专门制定这些办法。
1.2 卡车管理实行车队队长、办公室班组长、副总主任五级管理制度。
2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专职货车司机(指具有相应资质,为公司领导和公司公务运输驾驶公务车辆的专职司机,以下简称“专职司机”),接受公司办公厅和公司的统一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及其他部门的职责。 汽车任务人员。
2.1 岗位职责:
2.1.1负责主管领导的业务活动用车的使用任务。
2.1.2 承担队长、总经理(主任、副)、副总主任、总主任交办的公务用车任务。
2.1.3爱护汽车设施,严格遵循一日三检——下车前、行车中、取车后认真检查制度,确保汽车安全正常运行。
2.1.4 充分了解您所驾驶车辆的状况,及时办理用车相关手续,确保车辆使用合法有效。
2.1.5 严格遵守各项汽车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行驶记录,并配合汽车管理人员的工作。
2.1.6 对汽车进行日常保养和清洁。 开车前后必须做好保养、加油、车内外清洁卫生等工作。
2.1.7努力提高驾驶技术,注意节约燃油,减少车辆消耗。
2.2 岗位要求
2.2.1爱岗敬业,增强“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工作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2.2讲究礼仪、礼仪。 着装整齐优雅,干净利落。 工作时间不允许穿长裤、拖鞋或背心。 有重要外事活动时,应着正装。
2.2.3领导专车司机要热情为领导服务,以让领导满意为目标。 全力完成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一切工作必须在保证领导业务活动车辆使用的前提下进行。
2.2.4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必须诚实谨慎,遵守公司绝密,维护公司利益。 不泄露领导谈话内容。 与领导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乘坐领导车。
2.2.5 其他公务用车驾驶员应当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不得无故拖延工作; 不得对旅客进行无理指责或者与旅客发生纠纷。
2.2.6严格遵守各项劳动制度,积极配合管理人员。 遵守工作安排,不擅自驾车,不得以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身体状况除外)拒绝执行队长和相关办公室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2.2.7 禁止利用车辆谋取私利。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汽车外借,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要额外的金钱、财物、财物或提出无理的吃饭要求或其他无理要求。
2.2.8提高法治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 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意识和驾驶作风。 禁止酒后驾驶或者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2.9 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领队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得隐瞒。
2.2.10 坚守岗位,违反劳动纪律,必要时提前休假。 下车时要准时、准时,返回时向领队报告。 无驾驶任务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保证车辆随时可用。 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时,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内,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占用。 不得因专职司机提前离开而耽误用车。
2.2.11维护专职司机队伍的集体荣誉,树立专职司机的良好形象。 上班时间休息时必须衣着整洁,不粗俗无礼,不打瞌睡,不玩电脑游戏,不低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
3队长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3.1 队长负责公司卡车维修和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有责任和义务,对优秀者进行奖励和奖励,对违纪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罚。
3.2 车队队长在保证车辆用于公司领导活动的前提下,能够合理调度车辆。
3.3 岗位职责
3.3.1负责公司领导、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的公务用车调度。
3.3.2协助办公室经理联合派遣专职司机完成车辆调度任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3.3.3 负责统一办理各类护照及汽车用车服务手续; 为专职司机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服务。
3.3.4负责汽车费用的预决算。 根据汽车状况实施科学的汽车保养和维修计划,注重节约、降低消耗。
3.3.5 负责车辆(包括公司领导自驾公务用车)柴油票的订购、登记、领取。
3.3.6负责专职卡车司机驾驶记录和用车记录的监管、年终初审和总结以及相关补贴的核算和统计。
3.3.7 负责保存行驶记录、车辆档案、手续的原件或打印件。
3.3.8 负责根据驾驶记录确定专职卡车司机的停车费和过桥费。
3.3.9 负责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拥有的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以及护照申请、年险、年检、纳税等汽车服务费用的统一初审、缴纳和报销。
3.3.10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公司车辆运行无故障。
3.3.11 有权对有关车辆管理法规、规章提出建议,对早已颁布的制度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3.3.1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变更相关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3.3.13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了解专职司机的精神状态,关心司机的生活,帮助司机消除后顾之忧,确保司机过度疲劳不被调度。
3.4 工作要求
3.4.1 要求队长热情正直、说话和蔼、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起表率作用。
3.4.2熟悉专职驾驶员的工作特点,熟练驾驶和维修保养服务。
3.4.3 队长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利益。
3.4.4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平行事,无偏袒。
3.4.5加大政治理论和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时解决问题。
4 汽车维修保养制度及相关职责
4.1 专职驾驶员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性能,精心保养,合理驾驶。 您必须了解车辆维修保养的几个关键指标,并且当维修期限到来时,您必须及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申请维修。 若因个人原因疏忽或延误车辆保养,造成车辆损失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车损在1000元以下的,按当事人车损的10%给予奖励; 车损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按当事人车损的20%给予奖励; 车辆损失超过5000元的,当事人必须支付全部年度奖金; 后果严重的,除加倍处罚外,还将给予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按请假处理)。
4.2 汽车维修与保养。 公司的汽车全部委托专职司机维修(包括代其他公司领导维修保养的汽车)。 专职驾驶员修理、保养汽车时,必须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 车队队长核实需要修理的故障并制定修理车辆的计划和意见后,才能修理汽车。 专业司机应对修理后的车辆进行测试,以确保修理质量。
如不提前申请或不按规定程序修理,队长将不予签字认可,后果自负。
4.3汽车维修保养审批权限: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组长签字; 1500元(含15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主管总工程师签字; 1500元以上费用需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5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分为口头表扬、通知表扬和奖金。
处罚制度:分为口头批评、书面检查、扣除奖金工资、纪律处分、开除、停岗等。
5.1 专职司机应当礼貌对待乘客。 专职司机被旅客投诉的,车队队长、综合办公室总经理有责任和义务对司机进行口头警告; 如果专职司机被乘客投诉两次,司机将被扣分。 涉及司机20-30%的奖金; 司机投诉3次(含3次)以上,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所有奖金,并要求参加笔试,甚至予以开除。
5.2 专职驾驶员不得向车辆单位或者个人索要额外的钱财、物品或者提出无理的膳食要求。 一经举报查实,涉案司机除需缴纳违法所得或杂费外,还将被扣除每月奖金,并从其工资中扣除与贪污数额相同的金额。 情节严重的,驾驶员将被停职检查或调回驾驶员岗位。
5.3 专职司机无驾驶职责,未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或节假日期间领导出差无特殊职责,司机未将车辆停在单位,使用未经批准擅自车辆,该司机将被剥夺当月所有奖金。 擅自挪用汽车并造成车祸或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5.4 专职车手以各种理由拒绝领队、办公厅科长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的,领队、办公厅科长将提请总干事给予处罚或扣留无理报酬。奖金比例。
5.5 对行驶里程、超时统计弄虚作假的,给予当月里程50%或全部补贴。
5.6 利用汽车修理谋取私欲的,一经查实,给予撤职、检查,并给予与利润等值的奖金处分。 情节严重的,司机可能会被调到新的岗位。
5.7 不接听手机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不及时回复,影响工作的车队队长岗位职责,一经查实,取消当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完成车辆调度任务后未立即返回、延误调度任务的,将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5.8 丑闻不得影响工作。 如有必要,事假必须提前获得批准。 病假需要诊所出具的诊断证明。
5.9 对工作中团结协作、为团体争得荣誉、成绩突出的专职驾驶员,给予总经理表彰和物质奖励。
6、交通违法、车祸的处理
6.1 专职司机违规(以收到违规通知书为准),支付当月全部安全奖; 多次违规将导致双重处罚。
6.2 专职司机有严重违规行为(其中严重违规十次)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3 发生交通事故时,专职司机未主动向队长、办公科科长报告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4 发生交通事故,专职驾驶员承担全部、主要、半数、次要责任的,除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当事人还将受到车损、事故处理等处罚费用。 合计值为:10%、8%、6%、4%。 如果发生非对方责任的交通事故,但对方无力支付足够的车损修理费,则必须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专职司机将承担不足的车损费用。
7 驾驶补贴标准
为了使汽车管理工作适应公司制度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达到按劳取酬的目的,真正体现每个人劳动的价值,激发每个专职司机的工作热情。 办公室专门成立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驾驶补贴标准:
7.1 执行驾驶任务每行驶公里补贴0.1元。
7.2 执行行驶任务的车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作业,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8. 驾驶记录及汽车相关记录及程序的保存
8.1 驾驶记录。 专职驾驶员在执行任务前后,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驾驶记录,作为年终行驶里程补贴、加班费等费用统计的重要依据。 每月1日,专职司机须向车队队长提交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行驶统计表及其他相应表格。 车队队长在确认资格后进行统计,提交办公厅科长初步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记录。
8.2 保存与专职司机的汽车有关的记录和程序。 专职司机的驾驶记录、修理、保养、车辆使用、汽油收取等一系列表格和相关记录将由车队队长管理,并保留原件或打印件。 汽车相关原始档案由综合处专门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9燃料收集
专职司机根据核定的汽车油耗发放加油卡,并将发卡日期、数量、车辆行驶里程写在柴油卡签注本上。 当月燃油量与核定燃油量存在较大差距时,专职司机有义务作出解释。
10相关费用报销
10.1停车费、过桥费报销:专职司机根据驾驶记录确定停车费、过桥费,经领队签字后记入三费报销。
10.2 日常用车(包括其他公司领导拥有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及相关用车服务费用如护照办理、年险、年检、纳税等用车服务手续均由车队队长审核并上报报办公厅科长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 批。
10.3 队长相关报销费用由办公室科长初步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
11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