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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天津这些二手房,不予办理入学、转学!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164 | 时间:2023-09-23 14:47:43


2023年8月16日

宁河区教育局发布公告

这些小区二手房

不予办理入学、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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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台街颐品学苑二手房不予办理入学、转学的公告


芦台街颐品学苑位于芦台一中东侧,2023年上半年已交付使用。原始还迁户可凭《宁河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协议书》及选房确认单等手续办理入学。

由于该小区属于还迁房,目前无法办理房本。从2023年8月25日起,截至该小区下达房本前,对于从拆迁户手里购买二手房的,区教育局不予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特此公告。

宁河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6日

关于桥北街宁新花园(129栋)二手房不予办理入学、转学的公告


桥北街宁新花园(129栋)属于还迁房目前无法办理房本,原始还迁户可凭还迁协议及选房确认单办理入学、转学。

从2023年9月9日起购买宁新花园二手房的业主,区教育局不再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特此公告。

宁河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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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子能用来在津入学?
产权所有人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①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自购住房且已交付使用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②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自购住房但尚未交付使用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生态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③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无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生态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房产本身要求




● 房产本身应为民用住宅,公建房和商用房均不属于学校义务教育责任区内。

● 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 在和平区申请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并设政策过渡期。2023年、2024年入学,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持有;2025年及以后入学,须持有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持有房产不满三年,确因特殊实际困难,适龄儿童无法在天津市其他区落户入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在区内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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