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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13 | 时间:2023-09-25 09:25:39

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因此买房的买方会倾向于持币观望,所以市场上出现大量的买方违约的情况,因此违约买方有以下几个高频问题:

  1. 买方交的定金(或预付款)能退回吗?

  2. 房屋经纪在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合同规定由违约方全部支付,买方需要支付吗?

  3. 合同约定买方违约不仅要没收定金,还要按照房价的百分之N支付违约金,这大笔的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1.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在实践中对于缴纳定金的,买方违约定金是要不回的。

而对于缴纳部分预付款的,根据实践中的案例,若预付款扣除合同约定违约金还有剩余的,可以请求返还【(2023)辽01民终4404号】。当然在实践中存在裁判者对于违约金进行酌定调低的情况。

2.对于房屋经纪的「中介费」,买方需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但是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房屋经纪公司应公示自己的收费标准,若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高于公示标准的,可以进行调低。这是实践中违约买方少付中介费的办法。

并且一些地方的地方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当地的中介费的范围,这也值得参考,比如武汉市物价和房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了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时房屋经纪人无经纪资质不会影响中介费用的收取,但是会被行政处罚,因此在实践中可以抓住这一点进行协商,少付一点中介费【(2022)新01民终3319号】。并且在实践中除了无资质外,房产经纪还有很多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都可用作协商。

3.对于违约金,在实践中裁判者酌定的情节比较多,并且酌定的金额往往等于卖房没收买方定金或者少量预付款的金额【(2023)苏0324民初959号】。

但是实践中存在卖房通过评估鉴定得出房产的贬值损失,此时裁判者会以该贬值损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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