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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学生选拔校团委副书记(兼职)的通知

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322 | 时间:2022-06-01 16:03:22

关于面向全校学生选拔校团委副书记(兼职)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严格团干部选拔配备考核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经校党委同意,面向全校学生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高校团委书记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高校团委书记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作风优良。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5、全日制在籍学生。

6、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过学生干部。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拔流程

1、学校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10月11日12:00前将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工作组办公室(校团委新媒体工作室 生活区21号楼(西)202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 。

3、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业绩;(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是指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6、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7、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天。

8、审议聘任。呈报学校党委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办公地点在校团委办公室,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课务情况予以灵活掌握,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2、兼职副书记任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人档案。

特此通知。

校团委

2018年9月20日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docx

团委纪律委员职责_高校团委书记岗位职责_团委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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