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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领证!不动产登记“交房即发证”服务模式再升级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74 | 时间:2023-11-03 10:37:36

  10月26日上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二、三党支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党支部,在市香洲区通航一路中海寰御时代公馆C区(寰宇天下)开展“交房即发证”升级版活动,多名购房业主收楼的同时,在家门口当即拿到了不动产权证。


  本次商品房转移登记“交房即发证”最大的特点是全市首宗通过互联网方式完成缴税、核验登簿,并在现场缮证发证。小区办理确权登记后,购房业主收楼的同时,在现场自行通过粤税通公众号完成线上缴纳税费,获取电子完税凭证后,开发企业通过“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将办证资料在线推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系统,经核验登簿,购房业主即可使用现场自助打证机刷脸打证,无需再到不动产服务大厅领取不动产权证。“交房即发证”让购房业主手里的不动产权证更有温度和速度,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将持续充分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章)、在线支付等创新技术潜力,尊重企业群众意愿,按照依申请原则,深入推进“交房即发证”全流程网办,让登记办证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





太方便了,现在都可以在现场通过自助打证机刷脸打证,还有哪些方式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有五种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方式供选择:
  •   方式一:产权人本人凭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到窗口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

  •   方式二:产权人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就近到市中心或各分中心自助打证发证终端进行自助打印并领取不动产权证;

  •   方式三:产权人在业务申办时选择权证邮寄,不动产权证制作好后将通过EMS邮寄到预留地址;

  •   方式四:产权人及代理人在窗口申办业务时,产权人在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领证,代理人凭自己的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到窗口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

  •   方式五:产权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领证,代理人凭公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到窗口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


  除了纸质不动产权证外,产权人还可以选择电子不动产权证,免去了纸质证书保管不当遗失的风险,随用随查,方便安全。

来源: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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