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二手房“带押过户”办事指南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52 | 时间:2023-11-03 20:05:00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高安市辖区范围内,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在抵押期间买卖过户,且买方需要以该房屋申请抵押借款的,当事人可以向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并申请办理“三合一”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带押过户),高安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已做到无缝对接,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两证”同时颁发。
三、办理目的
为减轻企业及群众筹集过桥资金的烦恼,降低二手房入市门槛和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四、申请主体
由买卖双方以及双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由买卖双方和卖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若不动产登记簿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约定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由买方和买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原抵押权注销登记由卖方贷款银行单方申请。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一并申请办理“三合一”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和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2.审核登簿
不动产登记机构一窗受理(区块链)后,税务部门同步核税工作,买卖双方税费缴纳完毕,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个工作环节,完成“三合一”不动产登记。
存量房转移登记,将不动产权利人由卖方名下转移至买方名下;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为买方贷款银行设立抵押权;
新抵押权设立后,原抵押权,登记平台将会自动注销。
六、申请材料:
1.买卖双方在同一银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同行带押过户)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买卖双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授权委托书;
②存量房买卖合同、主债权合同以及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转移的证明材料。
2.买卖双方在不同银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跨行带押过户)
①买卖双方以及卖方贷款银行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买卖双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授权委托书;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转移的证明材料。
②买方与买方贷款银行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首次登记),买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授权委托书;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
注: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共享获取的信息或者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重复提交,不能获取的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七、协同办理部门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高安市金融机构已实现全覆盖,都已运用“带押过户”新模式。
八、办结时限
30分钟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如国家对收费标准做调整,以最新收费标准为依据收费]。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十一、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EMS免费快递送达
十二、咨询途径
高安市市民中心不动产办理专区:0795一5259078
十三、办理机构及地址
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安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
十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中午有错时服务;
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办理登记业务有延时服务。
转发:谁爱资源 自然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