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房有救了!公积金首付最低两成!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42 | 时间:2023-11-16 21:21:35突发!广州再出大利好!
刚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要重点有几个,总结一下: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三成变为两成。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四成降为三成。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五成降为四成。

毫无疑问,对于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购房者来说,政策落地后,置业成本将会下降不少,从而刺激市场成交,促进楼市进一步回暖。
最后,附上此次政策的官方答疑:
(一)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计算?
答:根据《通知》第一点,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我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我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已卖出的住房是否计算?
答: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仅按照《通知》第一点计算家庭当前拥有的住房套数,已卖出且已不在家庭名下的住房不计入。
(三)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范围是本市还是全国?
答:全国。
(四)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区别?
答:没有区别。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适用相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五)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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