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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之前收取房源保留保证金,是否合法?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5 | 时间:2023-11-30 20:28:38
咨询内容:
汤阴县房源保留保证金咨询
回复内容:
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禁止预售。凡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做销售广告、认定、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收取定金或房款进行预售,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来源:汤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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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河南今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路、郝东杰

电话:13403721464,13333726185(仅限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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