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房子“缩水”,起诉到曲阳法院了...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6 | 时间:2023-12-28 07:48:49 扫码加入 曲阳招聘求职微信群以下为正文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屋面积“缩水”引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暖人心购买到的商品房屋面积存在差异,作为业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近日,曲阳法院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原告杨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面积89.87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3千余元。合同签订后杨某按约缴纳了房款。房屋交付后,杨某发现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86.94平方米,比约定面积少2.93平方米,遂要求房地产公司退回房屋面积补差款8千余元。但多次与其协商却遭拒,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在之前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按合同约定购买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考虑到案情并不复杂,并有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书作为“铁证”,但直接关系民生,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对房地产公司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面积补差款8千余元。案件虽小,民生为大。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妥善解决,是曲阳法院厚植“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为民情怀的生动展现,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后,曲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和治理模式,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来源:曲阳法院
扫码加入 曲阳招聘求职微信群以下为正文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屋面积“缩水”引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暖人心购买到的商品房屋面积存在差异,作为业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近日,曲阳法院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原告杨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面积89.87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3千余元。合同签订后杨某按约缴纳了房款。房屋交付后,杨某发现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86.94平方米,比约定面积少2.93平方米,遂要求房地产公司退回房屋面积补差款8千余元。但多次与其协商却遭拒,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在之前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按合同约定购买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考虑到案情并不复杂,并有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书作为“铁证”,但直接关系民生,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对房地产公司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面积补差款8千余元。案件虽小,民生为大。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妥善解决,是曲阳法院厚植“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为民情怀的生动展现,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后,曲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和治理模式,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来源:曲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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