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有效吗?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6 | 时间:2024-01-02 10:17:41
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已经发现房屋实际用途与广告宣传的公寓性质不符并继续签订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商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处罚,购房者还能否以房屋性质与宣传不符为由要求开发商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