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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翡翠书院项目货量区批量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3 | 时间:2024-02-06 16:37:13

1、项目名称:中实·翡翠书院项目货量区批量精装修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以西,金源街以南,金泉街以东,亿利生态城以北。项目业态为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14563.02㎡,地上建筑面积80571.98㎡,地下建筑面积33991.04㎡,地上配套面积1010㎡,5栋16F(2#、3#、6#、7#、8#楼),1栋17F(1#楼),1栋15F(5#楼),共计433户。

3、承包范围:

1)翡翠书院项目1#、2#、3#、5#、6#、7#、8#楼的户内批量精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2)本工程施工范围以甲方签确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工程界面、工程做法为准,以及合同清单、技术文件等附件中约定的全部装修工程内容,除甲方明确单独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外,均由乙方负责供货及施工。

3)需中标单位无偿进行精装图纸深化工作,深化后的精装图纸需经甲方工程、设计及成本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现场存在与审核确认后的精装深化图纸有差异的,需乙方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并进行图纸调整及再次确认后方可施工;若乙方未向甲方反馈实际问题且造成后期精装工程拆改及费用增加的,责任及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4)详细承包范围、甲分包、甲供材界面划分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要求:执行中实集团精装修工程现场管理规定及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设计物料清单、封样样品及甲方要求。若本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5、工程计价方式: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予以任何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原因而调整。若工程未达到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应由乙方负责整改及承担相应费用。在保修期内,如有因质量问题而需进行必要的维修、更新等时,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本合同约定派人到现场予以维修,并达到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要求等。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正常;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平均年产值3000万及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2)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准。

3)未处于被执行人状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近3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5)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6)业绩标准:近3年内拥有2个合同金额单个不小于1000万元及以上的中高端地产批量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且公司需具有直属管理承接过造价在1500元/平米及以上装修标准的批量精装工程业绩。

7) 项目经理标准:年龄30岁以上,要求有担任过不少于1个批量精装项目(批量精装装修标准造价1500元/平米及以上、总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的项目经理,并拥有批量精装项目的全周期项目管理经验。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优先。

8)财务标准:财务状良好,需配备合同额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并建立共管账户。

9)图纸深化:公司配备专业设计团队,具备精装图纸深化能力、石材及岩板裁切排版图纸深化能力,且能达到一定设计深度、具备对机电设备安装类等专业的深化设计能力。项目现场需配备专职设计人员。

10)信用标准: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工程质量重大问题,且不为失信名单内企业。

11)劳务队伍要求:专业劳务队伍有相应批量精装且为中高端地产装修施工经验。

12)其它要求:拥有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及专业管理团队人员,具有批量精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图纸深化的能力及经验;拥有长期稳定的施工队伍。

7、报名资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满足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近三年类似的工程业绩表(包括开发商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装修面积、单方造价、承包范围、装修标准平米造价(含甲分包及甲供材)、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甲方联络人等),业绩表格式自拟。

注:详细报名资料要求以招标人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填报资料内容为准。

8、招标负责人:韩艳军、杨聪敏

9、联系方式:18686038420、15389801614

10、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4日 中午12:00前(具体发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11、招采文件获取: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标方组织对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标方组织考察入库,考察合格供应商招标方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文件获取:无纸质版文件。

(3)具体发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1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资格初审通过后,招标文件获取前(或招标会议开始前3天)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公对公转账或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3%的公对公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金额由中标人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移交证明文件之日起28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移交证明文件之日起28天内解除。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投标保证金已交后未回标、中途撤回投标、投标人告知招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提供合同模板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时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13、争议解决:

(1)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富源招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本次信息只作为招采信息公告即要约邀请,不具有其他任何法律效应;

(3)投标方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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