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商铺公开预处置(第二次)公告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13 | 时间:2024-02-07 14:27:28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
商铺公开预处置(第二次)公告
根据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玉环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6日出具(2022)浙102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光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5月11日出具(2022)浙1021破16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3月29日,玉环市人民法院并于作出(2022)浙1021破1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金光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金光公司对其开发建设的“金光大厦”进行复工续建。对于工程续建资金的筹措,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通过在玉环各大公开媒体发布商铺预处置公告的方式先行预处置部分商铺(目前未竣工验收,无产权证),以预处置变现所得用于工程续建资金。如预处置部分商铺所得款项不足以完成全部工程复工续建的,由管理人根据不同工程的复工续建的资金需求,合理安排商铺的继续预处置工作并组织开展商铺预处置公开竞价活动。现管理人拟面向社会公开对金光大厦1号楼2套商铺(分别为1幢301室商铺,1幢302室商铺)进行预处置,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须知
1.本公告由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定并发布,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公告目的是为意向购买人了解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金光大厦的基本情况。
3.本公告仅为意向购买人参与商铺预处置提供参考,不作为意向购买人对金光公司/金光大厦的尽职调查,不能作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购买人考虑参加金光公司商铺预处置的报名时,除参考本公告外,应对债务人及金光大厦商铺的相关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请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对金光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数据提供保证责任,亦不承担商铺瑕疵保证责任。意向购买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对金光大厦1号楼的商铺现状的确认。
4.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玉环金光大厦商铺预处置协议》等文件内容为准。
二、金光公司的基本情况
金光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主要核心资产系其开发建设的“金光大厦”项目,该项目包含1号楼和2号楼。本次预处置商铺所在的金光大厦1号楼已有业主入住,尚未竣工验收,目前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金光公司除开发“金光大厦”外,无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也无物业管理业务。
三、金光大厦项目情况
(一)项目用地与规划
“金光大厦”项目作为金光公司开发建设的唯一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后蛟村,与珠港大道和玉环中学相邻。根据规划内容显示,该项目用地由01-01号地块和01-02号地块组成,总建设用地面积17414㎡,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金光大厦总建筑面积76312㎡,包括住宅与商用,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市政工程设施。其中金光大厦1号楼对应用地为01-01号地块,具体如下:
01-01号地块具体信息为:建设一幢地上26层、地下1层的高层商住楼;建设用地面积为5982㎡(其他普通商品房住宅4134㎡【使用权期限至2080-03-23止】,其他商服用地1848㎡【使用权期限至2050-03-23止】);建筑面积合计27112.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575.33㎡(含住宅建筑面积16595.42㎡,商业建筑面积6810.46㎡;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69.45㎡),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537.04㎡;容积率为3.95,建筑密度37%,裙楼建筑高度15米,主楼建筑高度84米;机动车停车位130个。
“金光大厦”工程规划内容具体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文件为准。
(二)项目建造现状
“金光大厦”项目于2010年立项、2011年正式开发建设以来发生多次停工,并于2019年开始全面停工停建。其中,金光大厦1号楼的具体开发建设情况建设如下(但项目以工程现场为准):

目前,金光公司续建工程(破产前未完工工程主要系金光大厦2号楼)正在有序开展,预计于2024年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包含1号楼、2号楼)。特别提醒:鉴于金光大厦项目的特殊性且存在诸多待协调事项,具体竣工验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四、预处置商铺情况
根据管理人核查及委托第三方结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兴和(2022)号】,以2022年6月17日为评估基准日,金光公司所有的1幢301室商铺和1幢302室商铺的分户(套)情况、产权证办理、建筑面积、评估价值等见下表(如重新测绘最终对商铺面积和房号重新调整的,最终交易的面积和房号以调整的为准)。

特别提醒:
1.上述金光大厦1号楼的2套商铺因金光工程1号楼未完成竣工验收,本次预处置的商铺均未办理产权证,该等商铺后续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将根据后续工程验收情况确定。商铺的产权登记及日后的权属过户等事项,由意向购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后,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管理人不作权属登记、过户的任何承诺。
2.因金光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且当前金光公司尚不具备办理商铺预售许可证的完备的手续资料,仍需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进行协调,故办理房屋预售登记、产权登记的具体时间暂无法明确。本次预处置并非预售,后将根据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推进后续房屋预售工作。如预售许可证完成办理的,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预处置情况,配合本次预处置商铺的购买者办理预售登记。预售许可证办理最终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上述商铺预处置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金光大厦的复工续建。
意向购买人一旦作出购买预处置商铺报名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金光大厦商铺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权属过户的一切法律后果、费用由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
五、预处置的报价
本次预处置活动计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不含买受人在商铺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待商铺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在办理产权登记、权属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报名时需明确购买的对应商铺,本次报价,保留价为评估价的七折。
六、预处置报名的登记
(一)意向购买人的基本条件
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与预处置报名,如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购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意向购买人在参加预处置报名前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咨询购买主体是否存在限制,了解清楚后再参与报名。意向购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报名时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参与报名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最终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意向购买人报名文件
意向购买人报名时应提交预报名申请表(可选择一个商铺,也可一次性选择多个商铺,但需根据商铺清单明确具体商铺)、报价单、承诺书、保证金支付凭证等文件(报价单和承诺书格式详见文章底部红色链接)。预报名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手印,报名时还需提营业执照副本供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审核。
除上述报名文件外,意向购买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意向购买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
(三)报名方式
1.意向购买人应于2024年3月1日下午17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向管理人书面递交金光大厦商铺预处置报名文件及缴纳预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报名文件需密封。
温馨提示:意向购买人在2024年3月1日下午17时前同时完成以下两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完成书面递交预处置报名文件(报名文件接收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38号服务业大厦10楼,林律师,15757551663);
(2)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 名: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玉环支行
账 号:584709206300015
2.为保证商铺预售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实际收到预报名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意向购买人将以短信或邮寄方式向意向购买人留存给管理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发送入围通知。管理人将根据入围通知组织成交候选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如只有一人报名且报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则该报价有效,即该名意向购买人为成交人。
3.2024年2月18日起开始接受实地看样预约。如有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管理人进行咨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管理人联系方式:林律师,15757551663;蔡律师,18267612777。
特此公告。
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