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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最高补助50.65万元!长汀欢迎您!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7 | 时间:2024-02-08 06:11:32

来源:长汀党旗红

*封面为网络配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长汀县关于人才购房补助的公告

为深化落实“才韵汀州”人才政策,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现就开展人才购房补助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房源基本情况


1.龙都小区(原中城投广场)8-10号楼共192套;
2.国风盛世206套;
3.璀璨新城551套;
4.宏德锦苑(城发未来城)7号楼、10号楼共108套;
5.御璟湾2号楼、5号楼共46套(具体详见附件1)。
对象基本要求

现有或新引进的各类人才(具体人才类别详见附件2):
一类人才: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B、C类人才。
二类人才:符合“才聚龙岩”政策D、E、F类条件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
三类人才:符合“才韵汀州”政策人才及其他领域人才。
人才与长汀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

补助方式与标准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人才购买指定区域人才房时,可享受购房补助(只享受一套房和一个车位补助)。
采取“先买后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先以市场价购买指定房源,之后可申请购房补助。
购房当年按补助标准的40%发放第一笔补助,第2年起按补助标准的15%发放补助,直至补完,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龙都小区(原中城投广场)8-10号楼

1.地址:长汀县腾飞二路2号。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65%(补助24.85万元-50.65万元);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0%(补助21.3万元-43.42万元);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5%(补助17.75万元-36.18万元)。
人才购车位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65%;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0%;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5%。
3.咨询电话:13950808581


国风盛世

1.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5—6号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8%;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2%;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4%。
人才购车位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50%;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55%;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60%。
3.咨询电话:0597-6656999


璀璨新城

1.地址:长汀县中区小学南里校区旁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3%;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8%;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0%。
人才购车位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30%;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34%;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37%。
3.咨询电话:0597-6656999


宏德锦苑(城发未来城)7号楼、10号楼

1.地址:长汀县策武镇319国道
2.补助金额: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62%;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67%;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0%。
3.咨询电话:0597-6586888


御璟湾2号楼、5号楼

1.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太空星际公园旁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1%;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7%;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9.5%。
人才电器礼包:认购产品获得家电礼包。
人才首期礼:首次支付5万元,半年内完成首付100%(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支付首付100%)。
3.咨询电话:0597-6655666;18659288100
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按人才认定、公开申报、部门受理、审核研究、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人才认定

人才购房前可凭身份证、人才证明材料〔人才类别证书(文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报告、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向县人社局申请认定人才类别。(县人社局:0597-6832096,0597-6889398)


二、公开申报

1.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至2024年3月31日。
2.申报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告截止日期前,人才个人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人才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缴纳税费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承诺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附件5)。


三、部门受理

用人单位受理个人申请,并负责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核查、研究无误同意上报的,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开发商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并在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前报县人社局。


四、审核研究

县人社局收到上报材料,并在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县人社局复审人才类别、在汀就业证明,县住建局复审人才申请补助材料,复审通过后,报县人才购房补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


五、人员公示

县人才购房补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委人才办公示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发放购房补助。(县住建局:0597-6831896)
其他

1.坚持“如实申报、严格审核、公开监督、违规必纠”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人才购房补助工作,对房源、对象、价格、补助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
2.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人才在岗情况并报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申请购房补助后,人才在我县工作满5年,所购房产可以上市交易。对于人才在汀工作未满5年离开长汀的,由用人单位按年限追回相关补助,因公(工)死亡的除外。
3.申报对象及用人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补助等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列入人才政策申领黑名单,并报市、县征信中心备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
1.房源基本情况
2.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适用三类人才类别
3.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
4.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申报材料清单
5.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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