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调控升级:首套房商贷未结清者,二套房首付至少六成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20 | 时间:2022-08-28 07:02:2111月9日晚,上海公布住房限贷新政,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升级。新政规定,11月10日起,北京推行逐步住房限贷,调低住房社保借贷和商业性住房按揭首付比列,暂停领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初审以及对农地竞投资金来源初审。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逐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在前期限贷以及下调住房社保借贷二房子首付比列、商业性住房按揭二房子首付比列的基础上,经上海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10日起,上海逐步推行住房限贷举措并下调社保借贷首付比列。
同时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心分行、浙江保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体系决议,逐步调整北京部分区域差异化住房个贷新政,调低商业性住房按揭首付比列。
限贷新政方面
在9月19日已暂停城区限贷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口市民家庭转让改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对不能提供自买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付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寿险证明的非本市户口市民家庭暂停转让改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口市民家庭不得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寿险订购住房。
差异化住房个贷新政,调低商业性住房按揭首付比列。
住房社保借贷新政方面
明晰在城区限贷范围内,员工家庭订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还清买房借贷的、为缓解居住条件重新申请住房社保借贷,首付款比列从不高于20%调整为不高于30%;拥有1套住房但未还清相应商业性买房借贷,再度申请住房社保借贷订购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列从不高于50%调整为不高于60%;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还清住房社保借贷的,不得申请住房社保借贷。
商业性住房按揭方面
明晰在郊区限贷范围内,对于市民家庭首次订购普通住房(未曾添置过住房且无买房借贷记录)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最低首付款比列不高于30%;
对于三种情形的市民家庭(申请按揭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买房借贷记录的市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买房借贷记录的市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买房借贷已还清的市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订购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列调整为不高于40%;
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借贷未还清的市民家庭,再度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订购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列调整为不高于60%;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民家庭,暂停领取第3套及以上住房按揭。
新政同时明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初审,着力严防风险。
新政回顾——
2016年09月27日
上海调控紧急发力:限购袭来!进驻暂停!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杭州限购房产2016新政,上海自9月28日起同步推行"暂停城区买房入户新政"、"调整住房社保借贷新政"两项举措,同时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心分行、浙江保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体系调整北京部分区域差异化住房个贷新政,三箭齐发维护上海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09月26日
再来一记调控组合拳<州农地政策,专治高价地各式不服
为保持北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缓健康发展,结合近日城区房地产市场实际状况,发布主市区年内具有农地出让条件的宗地35宗2289亩(其中别墅用地26宗1902亩,农地将按照市场状况根据"有计划、有节奏、有区域、有结构"的原则适时推出,加强农地供应。同时,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厦门城区调整农地公开出让竞价模式。
2016年09月18日
9月18日<州紧急颁布"限贷新政"
9月18日上午,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了最新的限贷新政,即自9月19日起杭州限购房产2016新政,暂停在北京郊区限贷范围外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口市民转让住房。
早前消息,从11月10日开始,北京市将调整住房社保按揭首付比列。
11月9日,北京住房社保管理执委会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社保按揭首付比列的通告》。《通知》指出,对员工家庭订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还清买房借贷的,为缓解居住条件重新申请住房社保借贷,首付款比列从不高于20%调整为不高于30%。
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还清相应商业性买房借贷的,再度申请住房社保款项订购普通自住住房的,借贷首付款比列从不高于50%调整力不高于60%。
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还清住房社保借贷的,不得申请住房社保借贷。
本次调整推行范围,是订购坐落上圩镇、下圩镇、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渡假区、萧山区、余杭区的普通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