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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两年过不了户,法院这样调解……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2 | 时间:2024-02-19 12:26:32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政协委员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区政协委员、兴隆巷司法所调解员、本案特邀调解员达赖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放下积怨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19年被告一邢某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某小区一处房屋,以一次性支付63万元价格售于原告庞某,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初交易之际房屋属回迁房,双方约定该房屋产权办理之时被告应无条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推辞,否则视为违约,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退还原告全部房款及装修费用,同时承担合同第五条及补充条款中所规定向原告支付该房屋总价30%的违约金。

2021年8月,原告打听到该小区已于2个月前开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随即打电话给被告一问询房屋产权过户一事,被告一称其在外地不方便回来,让联系被告二(被告一父亲)办理即可。被告二向原告索要2万元才肯配合产权过户。原告经多次与二被告交涉未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定二被告退还购房款、违约金、装修费、维修基金款共计83.77万元。

案件受理后,由于双方两年积怨难以一时化解,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内,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玉泉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代表委员工作室进行面对面调解。达赖委员从双方争议的焦点入手主持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各自埋怨过错不在自己在对方,为此争执不下。为快速化解该起纠纷,调解员以诚实守信原则为立足点进行释法明理,引用相似案例耐心向当事人阐述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最终被告表示愿意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双方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原被告已顺利地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化解,原告向政协委员及调解员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房屋买卖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发生,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复杂,稍有不慎,轻则发生纠纷,严重会导致损失惨重。大家一定要牢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认真审阅合同条款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尤其是涉及交房条件、交房时间、办证时间等重要条款,遵循诚信原则,秉持契约精神,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切不可随意“变卦”,否则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可能造成违约,进而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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