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3 | 时间:2024-02-21 12:09:32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1)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2)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3)业务流程;
(4)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5)交易资金托管方式;
(6)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7)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来源于:移动经纪人 - 房产经纪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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