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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律师赵巍||签完购房合同卖方反悔?法院:赔偿违约金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9 | 时间:2024-02-21 12:24:23

签订完购房合同后

卖方却反悔

且不想支付违约金

面对这种情况

买方应如何维权?

接下来请跟随小编

一起看看下面这则案例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

被告王女士和丈夫以170万的价格

将王女士名下的房屋委托给中介出售

一个月后张女士看中了该套房屋

中介

看房时,双方最终商定以168万元成交。在签买卖合同时,我们提示最好是由房主本人签字。但房主的丈夫说,房主王女士不方便到场,但是可以签授权委托书委托其签署相关手续。最后,房主的丈夫与张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可转天

房主王女士却反悔了

表示该套房屋低于170万元不予售卖

自己是因为被丈夫和中介合伙“忽悠”了

才在相关文件上签的字

至于签的是什么她并不知情

被告王女士

你们签合同这事我完全不知情!这房低于170万不卖。

原告张女士

我当初为了凑首付,着急卖掉了我母亲名下的一套房子,所以是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售,存在部分损失。你现在反悔了,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按照双方签署的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任何一方违约

需赔付对方10%的购房款

即16.8万元

于是张女士将房主夫妻二人告上法庭

请求赔偿违约金

法院审理

天津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且房主本人通过中介委托丈夫卖房的

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房主夫妻应该赔偿违约金

但是卖方当庭表示违约金过高

转载于公众号: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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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巍律师简介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   

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                               

沈阳市优秀律师

沈阳市和平区优秀律师

盈科2019年度优秀资本市场律师

《辽沈大律师》栏目特约大律师

专业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股权融资、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

主要业绩:

赵巍律师2003年从业以来,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及非诉讼领域,先后服务于几十家企事业单位

免费咨询电话:13332408780

所属律所:北京盈科律(沈阳)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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