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2024年3月7日竞租会(2处房产)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5 | 时间:2024-02-21 19:34:50

竞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3月7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物租赁权按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租,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4221日起至2024年36日法定工作时间内,意向人可与我公司联系,预约到标的所在地现场查看标的

三、资格审核:

本次竞租面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委托人经营管理的资产中存在租期到期,不按时交还、拖欠租金等行为者不得参与本次竞租);竞租人社会声誉较好,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或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经济实力。

、竞租登记:

意向竞租人应于20243月6日16时(含)前将相应标的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开户名:重庆中益拍卖有限公司、账户:111674172927、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凤天路支行),同时完成网上注册、进行网上报名手续,并于20243月6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保证金划款凭证原件查验并留存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重要提示:

1、竞租人参与竞租的资格由拍卖人进行审核。竞租人在参加竞租会前需向有关管理部门咨询包括委托人名称与产权证可能不一致等相关情况,确认能否开办拟经营的项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竞租成交承租人自行全部承担。

2、此次招租的标的物的租赁周期为5年,每2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

3、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将租赁房产转租、分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三方,不得托管转租;(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产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非法用途。

备注:标的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咨询电话:023-65156972   王老师13368308252

重庆中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4221

1、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达街支巷寰泰农贸市场1幢 2-1房产

2、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0-1号部分房产

发表评论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