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首付款调至20%!天津公积金拟出新规!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2 | 时间:2024-02-21 23:27:49点击↑蓝字,输入“元宵”获得元宵节活动景区
说到公积金
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购房
毕竟使用公积金购房
真的是非常的合适
近期,天津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计划调整公积金住房贷款比例
赶紧来看看新调整的政策你同意吗?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中明确,拟将我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6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贷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xx月xx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在2024年xx月xx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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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购房
西青区发布
2024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
满足相关条件
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哟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在西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于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并取得完税证明的,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0.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4万元)。
2. 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 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2024年1月1日前已经购买,在2024年1月1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的;
(2)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网签,通过撤销或变更网签,在2024年1月1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的。
4. 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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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方式
1. 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2. 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三、补贴办理方式
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银行卡及完税凭证等材料测算购房补贴,纳入补贴发放名录,按照补贴发放名录将购房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购房补贴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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