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地产:与初始参与债权人签订重组支持协议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4 | 时间:2024-02-24 10:17:37 宝龙地产:与初始参与债权人签订重组支持协议2月23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与初始参与债权人(包括特别小组所有成员以及现有贷款的若干贷款人)签订了重组支持协议,有关初始参与债权人截至本公布日期为范围内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30.3%的持有人。整体解决方案预计将通过计划实施协议安排计划为允许相关法院批准经相关类别债权人投票通过并获所需多数票批准的债务和解或债务安排的法定机制。公告称,公司将尽快按重组支持协议所载条款启动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过程。公告称,宝龙地产自2023年第四季度至2032年底期间投资物业销售产生的现金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49.06亿元,预计可用于偿还境外水平债务的累计应占现金流量净额约为人民币140.33亿元。重组支持协议条款书显示,分配予所有计划债权人并构成选项1现金及证券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及现金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715,675,166美元;分配予所有计划债权人的新长期票据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238,558,389美元;分配予所有计划债权人的新贷款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588,000,000美元。宝龙实业申请终止大公对其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2月23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告,决定终止对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债项的信用评级。此前,大公于2023年6月26日评定宝龙实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评定“21宝龙03”和“21宝龙MTNO01”信用等级为AAA。2024年2月21日,大公收到宝龙实业出具的沟通函,宝龙实业出于商业考虑,申请终止大公对其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工作。大公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和内部制度,决定终止对宝龙实业主体及上述债项的信用评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公将不再更新宝龙实业主体及上述债项的信用评级结果,不再对宝龙实业主体及上述债项发生的任何重大变化或不利影响履行持续跟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