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7 | 时间:2024-02-25 17:24:0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http://12366.beijing.chinatax.gov.cn:8080/zsk/zskSearchmx/toDetailPage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25日)
北京目前房产交易个税征收政策:
(一)满五唯一免征个税
1. 时间节点,是否满五年(这个五年的界定是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和契税票上契税缴纳时间孰先原则,哪个日期早可以按哪一个日期)
2. 是不是唯一:这里的唯一是家庭名下在北京唯一住宅(家庭泛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就是说: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北京只有一套住宅的情况,才是唯一住宅。
同时满足1、2两项才是满五年唯一,才满足免征个税
(二)不满五或不唯一,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征收计算标准
1. 查不到原则的:一般是以前单位分的成本价出售的已购公房或者早年间的拆迁安置房(目前有不少拆迁安置回迁房能查到原值)查不到原值的房产,出售,需要缴纳个税时,核定征收(按成交价的1%缴纳个税)
2. 能查到原值的,个税按差额20%征收 计算公式
(本次网签价-上次网签10%-上次缴纳的契税金额-本次交易缴纳的增值税金额)X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