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男子与80后女友分手后,为房产归属打官司:法院调解达成60万补偿协议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0 | 时间:2024-02-27 11:50:24 近日,一起涉及外籍男子与80后女友之间房产纠纷的案件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案件中,外籍男子李某因购房资格问题,将房产登记在女友张某名下,分手后双方因房产归属问题产生争议。据悉,李某与张某在相识后迅速陷入爱河,为了稳固感情,李某在2014年出资91万元全款购买了一套商住房,但因自己的外籍身份不具备购房资格,便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然而,几年后两人分手,房产归属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李某认为自己是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多次要求张某返还房屋,但遭到拒绝。他诉称购房款、税费均由自己支付,张某对此事也认可。他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关系,张某只是代持房屋,因此要求张某返还购房款、购房税及房屋增值部分共计124万余元。然而,张某对此持有不同意见。她辩称房屋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权利人是自己,且房地产权证也由自己保管。此外,房屋的租赁事宜、生活费用等均由自己负责。她认为双方之间存在赠与法律关系,而非李某所主张的“借名买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区分“借名买房”与“赠与关系”。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代持协议,李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是代其持有涉案房屋。因此,法院不支持李某主张房屋为张某代为持有的意见。同时,双方也未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张某主张双方系赠与关系也难以成立。在双方态度强硬、互不相让的情况下,主审法官通过耐心劝导、反复沟通及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房屋仍归张某所有,但她需要另行补偿李某60万元。此案提醒我们,在涉及价值高昂的房产时,当事人应更加审慎地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明。在此案件中,虽然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应该遵守规则、尊重事实。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仅有助于维护个人权益,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