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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登记知识点(房地产统计篇)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1 | 时间:2024-02-27 19:09:59

存货:具有实物形态,不属于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存货”。

在建工程:企业自己建造的,将来要转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正在建设的项目,是企业的产品,二者不能混淆,即不能填报“流动资产合计—存货—在建工程”。

01 商品房销售面积填报注意点

不包括:实物补偿的拆迁还建房屋面积;接受委托、定向开发建设,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建设的统建代建房屋面积;学校、幼儿园、医院、派出所、居委会等公益设施面积。

!!!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正式合同、发生资金往来(支付房款),有实质性的销售;未发生产权变更、未支付房款,则不应纳入统计,应在实际发生买卖交易后再进行纳统。

02 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填报注意点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其他单位不得填写。

03 房地产开发项目辨别小技巧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项目,以及各类厂房、仓库等项目不应纳入房地产开发统计。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单纯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和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医院、博物馆、影剧院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游乐园等)不应纳入房地产开发统计。

三是楼盘和小区工程中配套建设的学校、幼儿园、图书馆、体育馆等可纳入房地产开发统计。

很多小伙伴经常听到一个名词——“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主导,为特定对象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回迁安置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

04 可售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对于非政策保障类房屋:可售面积=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面积-已销售面积。

二、对于保障类房屋(没有销售或预售许可证):可售面积=已开工面积(按栋计算)-已销售面积。

易错点:可售面积中不包括出租面积。

来源:定西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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