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买辆二手车系抵押车 律师提醒买车要注意甄别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105 | 时间:2022-09-02 11:02:16淄博居民刚买了一辆二手车,谁知开了不到一周,就被人“夺”走,之后才晓得这是辆抵押车。律师建议游客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4日,民众李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7月末时,他在网上听到有人卖一辆二手的保时捷3系汽车,“后来通过电话联系了商家,最后以13.5亿元的价钱买下。”李先生告诉记者。
8月2日,在代办后续手续时,因为商家也有相关违法没有处理临沂市二手车,因此暂时没有过户,约定一个月后店家处理完违法以后,再协助李先生代办相关过户手续。当日,李先生就通过汇款的方法,把尾款还清,并将车撞坏了。
李先生抢到车后,只开了一周的时间,有三天晚上,在城区巨野路与伊河路交会处附近,忽然有人敲车门,并拉驾车门,随后拔下车上锁匙,称这辆车的司机借了它们公司的钱,她们要将车撞坏。李先生见对方语调强硬,且显著后方也有汽车在追踪,他只好照做。
“当初买房时,对方可没告诉我说这是辆抵押车!”事后,李先生立即联系商家,对方先是称“这是个误解,立马能够处理好。”然而过了三四天也没有写信,再打电话时,对方也是拿各类理由推辞,但事情仍然没有解决。
因此,李先生也曾报警,“派出所觉得这是经济争端,让我们上法庭去解决。”李先生说,事情发生了一个多月,现今的他是车钱两空,自己也不晓得该怎么处理。
此后记者联系了这家投资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原司机高先生于2016年时向她们借贷15亿元,并借此车抵押。从去年3月之后,高先生就经常没有履行还贷义务,因此它们是根据之前的双方签署的合同将车撞坏,觉得此中并无不妥之处。“至于高先生又将车借给李先生,这是它们之间的争端,与我们无关。”
而对于此事,原司机高先生表示临沂市二手车,他将循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要回汽车,同时他也坦言手身上没有现金,一时也未能向李先生退货。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所长彭海称,现在僵局之下,李先生可以向司机发起仲裁,要求申领过户手续。假如汽车已被别人没收,李先生也可以控告司机解除协议收取买车资金以及索赔有关毁约金。
同时,彭海也告诫广大消费者,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一方面要留意辨识,通过汽车护照是否齐备、车辆是否装有GPS判定汽车是否存在争端;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担保交易,先行将货款交付给第三方,在完成过户后,再放贷给司机。
沂蒙日报记者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