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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转让住房后,再以丈夫名义新购住房,是否可以退还个税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8 | 时间:2024-02-28 07:25:57
问:妻子转让住房后,再以丈夫名义新购住房,妻子是否可以办理退还个税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依据上述规定,妻子转让住房后,再以丈夫名义新购住房,妻子不可以办理退还个税,需要以妻子的名义重新购买住房才能办理退个税。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仅供参考,如有不妥,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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