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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积金新政,3月4日起实施!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8 | 时间:2024-02-28 13:29:20

哈尔滨市即将迎来一项利好的住房公积金新政,这不仅能帮助购房者减少购房成本,还能提升购房者的支付能力。

从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力度,减少贷款职工购房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哈市支持“租购并举”政策及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优惠的新政,将于3月4日正式实施。

支持“租购并举”政策规定为——

   哈市缴存职工(含新市民、青年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将申贷时点一年(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家庭优惠政策规定为——

      一是缩短公积金连续缴存期限。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商品房贷款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限制。

      二是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将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至40倍,充分满足保障性住房购房资金需求。

      三是配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借款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时,同等享受以上两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整个家庭购房支付能力。

      四是贷款家庭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减轻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首付款压力,支持家庭在申请贷款时,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推出,无疑给广大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缩短公积金缴存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倍数以及配偶同享优惠等措施,这些都是对刚性住房需求的有效支持,也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特别是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这一点,直接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新政策的实施,可能会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的活力,鼓励更多人投入到购房行列中来。当然,政策的效果也需要市场和时间的验证,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朝着积极方向迈出的重要步伐。期待这样的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让更多人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福利,让“安居梦”不再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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