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个人最高罚10000元!怎么罚?如何举报?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0 | 时间:2024-03-02 23:22:33当你把电瓶车
推进楼道/电梯/自己家时
也相当于把死神的镰刀架在了
全楼人的脖子上
非常危险!!!
电瓶车入楼入户太危险!
案例回顾:2024年2月23日4时39分,南京市一小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案例回顾:2021年5月10日,成都市一小区业主推着电瓶车进入电梯后,电瓶车突然冒出浓烟自燃起火,轿厢3秒内被浓烟吞没。事故造成5人受伤,包括4名成年人和1名婴儿。
据统计
2023年全国共接报
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锂电池自燃产生的明火和毒气
100秒内就足以让人窒息死亡
而水、沙土或灭火器
都无法阻止燃烧或爆炸
逃生难度极高

泸州有小区业主反映
有住户将电瓶车停放在楼内
违规停放、充电,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怎样理解“拒不改正”?
① 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求立即改正,此时如果不予以停止充电、将电动自行车搬离现场,即可视为“拒不改正”。
② 派出所、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机构已经发布告示,并现场要求停止违规充电、停放,单位或个人不予以配合,派出所、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机构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情况,即可视为“拒不改正”。
③ 消防救援机构前次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情形,下次检查时在同一位置、同一单位或个人仍存在违规停放、充电情形,即可视为“拒不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500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电瓶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可视为一种“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情形,如果停放的多,则可能导致“占用、堵塞”。
举报方式请谨记!
市民朋友如发现
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
可拨打12345、119进行举报
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
进行核实和处罚
电瓶车如何使用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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