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绥德:卖房后拒不交付,绥德法院成功执结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9 | 时间:2024-03-03 01:53:59

绥德县江德小学附近学区房(原土地局家属院),有三室一厅一卫单元房出售,有意者系13038967366

       买了一套房,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无可非议,但原住房主却迟迟不愿意交付房屋,怎么办?近日,绥德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8月,申请执行人慕某琴与被执行人签慕某平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包括三孔窑洞、二间平房、二间车库)出售给申请执行人。然而,当申请执行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后,被执行人却一直占用一孔窑洞、二间平房、二间车库不予交付。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绥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交付房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交付房屋。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过程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称自己在外地打工,没时间返乡,承诺在2024年春节收假后回来处理。春节假期结束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对方称自己在某医院住院治疗。

        为了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赶往医院当面告知被执行人尽快交付房屋,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腾房。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最终同意交付房屋。

       被执行人出院后,表示自己没有钱雇人搬家,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搬,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商,申请执行人表示自己愿意出资雇人将房屋腾空,被执行人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当天的交房行动较为顺利,效果较好,这不仅仅是强制威慑力的结果,也得益于绥德法院前期程序到位、多次协商、先礼后兵,对被执行人做足了思想工作。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彰显了绥德法院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能力,绥德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绥德法院 黑宇杰)

往期回顾:绥德:公安局长表扬令

发表评论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