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公积金再迎新调整!3月1日起执行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1 | 时间:2024-03-06 18:49:41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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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跨城市购房提取。该通知3月1日起生效。
《通知》明确,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缴存人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此外,《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也于近期修订印发,并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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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业务规范、区域共享和管理机制三方面15项内容。其中,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5点:
三项优化
一是实现互认互贷。异地灵活缴存人来成都购房,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享受同城待遇。这一变化适应了人员流动实际和跨区域、跨城市购房的需求。
二是深化转移接续。其他城市的灵活缴存人到成都就业,可将其缴存资金转移至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提取、贷款权益可接续,有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跨区域流动。
三是缩短提取资金存储时间。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存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提升了提取便捷度,更好支持市民租房、购房需求。
两项调整
一是调整缴存年龄上限。将缴存对象年龄上限由65岁调整为60周岁,更符合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际需求。
二是明确最低缴存金额。最低缴存金额为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最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为99元,有助于缴存人申请更高贷款额度,更有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安居。
3月1日,广东佛山公积金贷款新政发布
网传的
“异地户口+异地公积金,在佛山买房,可做公积金贷款!”
正式落地!
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100万元!
三孩个人最高78万元,夫妻130万元!
划重点:
一、贷款取消户籍限制,异地公积金彻底放开
“异地户口+异地公积金,在佛山买房,可做公积金贷款!”
新政中,《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住房产权人或其配偶,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产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并非同一家庭的,仅能由其中一个产权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所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抵押人。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借款申请人的,应当确定一个主借款申请人。
对比旧文件发现,原来要求的贷款对象和条件中户籍部分已删除,即异地公积金 ,借款人或配偶不需要是佛山户籍,或不需要配偶在佛山缴存公积金。
也即是说,在广州或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户籍不受限制,来佛山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虽说商贷利率不断降低,公积金贷款优势越来越小。但目前佛山商贷首套最低3.55%,而公积金3.1%,0.45%的差额贷款100万元仍可省8.9万元左右利息,这对于异地购房者来佛山买房还是有一定吸引力。
二、贷款新增冲还贷业务
佛山公积金贷款也能做到直接扣款冲抵贷款!授权后不需要自己操作!但此前已贷款的就不可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授权公积金中心按照约定每月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本息,冲抵顺序按照约定执行。
当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账户中扣款补充。借款人应当每月在还款日前将当期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银行账户。
三、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首套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100万元!三孩个人最高78万元,夫妻130万元!
二套个人最高50万元,夫妻80万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即不同缴存时间对应不同的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以下统称双缴存职工家庭),缴存时间的认定以主借款申请人为准。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按≥36个月认定。
具体如下:
(一)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二)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为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四)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五)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六)同时符合上述(三)(四)(五)情形的(不包括高层次人才),上浮比例可累加。
(七)上述(三)(四)(五)情形不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购买佛山市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贷款规定执行。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件中明确,拟将天津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6日。
湖南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关于明确2024年个贷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2023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84%。个贷率介于85%和90%之间,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
个贷倍数怎么确定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二)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三)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1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从2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对买房者有何影响?
目前,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为80万元。
也就是说夫妻买房的,要想达到70万元最高额度的贷款,那么,账户余额需要达到:70(贷款额度)÷14(n倍数)=5(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通俗来讲,个贷倍数下调意味着贷款同样的额度就需要更多的余额。按照最新政策,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家庭,若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达到5万元,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
以天津市为例:


来源:综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地本地宝等
编辑:吴进
绩效评价主评人项目负责人:
18511468313

以天津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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