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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平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方案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6 | 时间:2024-03-09 04:14:14

2024年桂平市辖区内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区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商品房的销售,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自治区2024年一季度购房契税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时限、补贴条件及补贴标准
对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在桂平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包括非桂平市户籍人员),进行购房合同网签及备案,按程序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的,可按实际缴纳契税享受30%首次转移登记补贴。
二、补贴方式
购房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的原则,即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按程序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后,方可申领购房契税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购房人在申请期限内未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补贴政策。
三、补贴申领需提供的材料
购房人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完税凭证、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桂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备案证明和已缴契税凭证日期需在本方案实施期限内,即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以上申请材料需在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超过提交期限的不再受理。所有申请补贴的材料需核对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补贴办理流程
(一)购房人按程序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
(二)购房人通过所购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将桂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表以及申请契税补贴所需相关材料提交到桂平市住房保障中心;
(三)桂平市住房保障中心收集申请材料并审核后逐月汇总,报送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统一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划拨契税补贴,并发放到位。
五、退房退补有关规定
已领取财政购房契税补贴的,如要办理退房退补手续,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财政购房契税补贴,才能凭财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补手续。
六、其他
(一)本方案中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限价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以及二手房、商业商品房、车位。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补贴的审核、申请、发放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等工作。
(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辖区内购房;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购房人员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杜绝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七、本方案实施时间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具体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来源:新桂平
整理:桂平房产信息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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