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业主个人房产信息公开的公告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6 | 时间:2024-03-09 11:05: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国家、自治区、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合法、规范、有序、快速推进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确保小区管理工作的透明与高效,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决定对小区全体业主的个人房产信息在推进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后,根据需要进行公开。
公开的个人房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楼栋号、单元号、房号、业主姓名、业主身份证号、建筑面积、预售合同编号、公共部分信息等。
公开个人房产信息旨在合法、规范、有序、快速推进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旨在加强小区管理,促进业主间的沟通与了解,便于相关服务的提供与改进,以及保障小区安全与环境卫生。
本次公开的个人房产信息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部分隐藏)、预售合同编号、建筑面积等。
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会将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开上述信息。同时,为确保信息安全,公开信息将进行必要的脱敏处理,避免个人隐私泄露。
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合理保管,防止信息泄露、滥用或丢失。若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各位业主注意核对公开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错误或遗漏,请及时与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联系,以便及时更正。同时,请业主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若因公开个人房产信息引发法律纠纷,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在推进小区业主大会召开前后公示公开的信息,因其他人员、机构等进行转发、盗用等引起业主的个人信息泄露,不承担法律责任。
因小区业主大会召开前后,均涉及到小区业主个人房产信息的公开、公示(法律强制性规定),难免会引起个人信息的暴露,存在其他人员、机构等转发、盗用的风险,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本次公告旨在告知全体业主,加强与全体业主的沟通,取得全体业主的理解、谅解。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业主,请及时与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联系人: 联系,并在后续过程中进行特殊标记。
因翰林府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公告暂由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发布,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推进小组自动解散,相关名称自动更换为翰林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上公告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发布,公告时间15天。
感谢各位业主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进翰林府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共同维护翰林府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特此公告。
来源:翰林府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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