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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女子要求分割父母的房产,但哥哥们却说:你外嫁姑娘,户口的都迁走了,没权利分!法院判了!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3 | 时间:2024-03-12 02:06:49

湖南益阳,女子要求分割父母的房产,但哥哥们却说:你外嫁姑娘,户口的都迁走了,没权利分!法院判了!

01案情回顾

刘女士是益阳人,父母在世的时候,一家人其乐融融。刘女士是老三,上有两个哥哥。1992年,刘女士嫁到了隔壁县城,从此就离开了娘家。

2020年,刘女士的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了一套价值60多万的房产。按照当地的风俗,这笔遗产应该由三个孩子平分。可是,两个哥哥却对刘女士说:”你都嫁出去那么多年了,户口也迁出去了,已经是外人,没资格分家产了!”

刘女士自然是不服气的,毕竟她和哥哥们是平等的亲生骨肉,为什么自己就被开除”户籍”了呢?双方就此产生了矛盾,最终无法自行解决,只得诉诸法律。

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婚姻状况不影响继承权。”换句话说,继承权是每个人生来就拥有的,不论你是否结婚、是否嫁入他人家庭,都不会影响你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也就是说,刘女士即使嫁人了,户口也迁出去了,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会因此而丧失。她和哥哥们一样,都是平等的受继承人。

再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都有依法承担夫妻生活费、子女教育费和其他家庭费用的义务。”

这就意味着,婚姻并不意味着女方就完全归属于男方家庭,女方仍然对自己原生家庭负有法律义务和权利。

所以说,哥哥们的观点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姑娘出嫁并不意味着就”断了亲”,对娘家遗产的继承权也不会丧失。

03法院判决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刘女士和两个哥哥同为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均有权利平分父母所遗房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有些人的观念里,女儿一旦出嫁就等同于”断了娘家亲”。然而,法律赋予了每个人平等的继承权,婚姻或者户籍的变动都不会影响这一权利。

从法律层面上说,无论男女,都应当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选择权,不应当因为某些传统观念而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期望每个家庭都能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当然,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案例,如果您还有任何不解之处,也欢迎继续交流探讨。毕竟法律博大精深,我们每个人对此都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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