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申报2024年住房租赁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67 | 时间:2024-03-12 22:57:18 关于申报2024年住房租赁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12日-3月29日,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本次申请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绥德县2024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和相关证明,同时要在“陕西保障房”公众号线上申请。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基本条件:1、家庭、户籍:申请人必须是婚姻家庭或曾经组建过家庭的城市低保(2023年7月1日前开始享受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户籍为绥德居民常住户口;环卫工人(与县环卫所签订合同的工人)、公交司机住房困难群体,户籍为绥德县常住户口。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2、房产: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绥德城区无商业用房、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每户总面积不超60平米);未享受过宅基地、福利性购(租)房;三、申请家庭应提供的材料: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及其配偶以及与申请人有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的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本人有效离婚证件及相关单位出具的离婚协议证明);丧偶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4、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就业单位须在绥德县范围内,并提供工资表复印件和与同一用工单位签订制式《劳动合同》;公交司机需提供驾驶证和资格证;(如夫妻双方都是环卫工人或公交司机的,提供夫妻双方的资料);5、提供由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情况证明;6、提供由县“房产交易和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租赁证明(资料审核时提供);7、私有住房的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无需提供房屋租赁证;8、提供材料为A4纸复印,申请表内相关内容均得填写,不得空白;9、提供申请人名下的惠民惠农“一卡通”账号及复印件;四、下列家庭不得申报:1、曾经享受过危房改造、住房质量提升、移民搬迁、政府安置的家庭;2、未婚单身人员;如申请人离异,但原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拥有超标房产、地产,而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析产的;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拥有房产面积达到60平米以上的;申请人配偶或父母死亡,房产、地产虽在死亡人名下,但申请人或其子女有实际继承权的;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享受型或大型商业营运车辆(农用三轮、摩托车除外);5、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住房困难的;拥有注册企业、公司、厂矿的;五、各镇及所属社区将个人申报材料汇总成电子表格,申报结束后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我中心。六、各镇及所属社区按我中心提供的标准样本给申请人提供申请表(联系电话:5621754)。绥德县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3月12日来源: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精彩回顾☞:微信朋友圈这些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二月二,绥德圪凸转火塔塔绥德:每人一万元,这项救助申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