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十三条政策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27 | 时间:2024-05-19 22:01:51针对海口、三亚城市更新试点反映出的规划和土地政策瓶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规划和土地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意见》)。 从规划、用地等方面提出13项政策措施,支持海南省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提供政策保障,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意见》提出,优化国土空间规划调控。 明确城市更新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以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许可和改造实施的法律依据。 支持各市县根据城市更新实施特点土地政策有什么原则的修正,探索编制更新单元和更新地块两级详细规划,提高规划管控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优化城市更新详细规划调整程序。 城市更新需要调整详细规划但不打破详细规划的强制控制要求,或者增设公益设施、公共绿地的,可以通过局部技术修正和优化调整进行动态维护。
《意见》要求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可以综合评价或设计方案出让。 允许对多块土地整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允许通过土地整合、置换等方式对分散的土地、集体土地、国有土地进行改造开发。 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拆除重建或者改变用地用途的,可以根据详细规划重新确定用地规划条件。 涉及土地供应或拆迁重建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受市场化商品住宅用地规划指标和建设规划指标的约束,充分赋予市县自主权。 鼓励各市县优化完善城市更新地价计算征收规则,探索按照公开地价(或市场评估价)一定比例确定地价,降低城市用地成本更新。 支持市县妥善处理历史用地问题。
《意见》明确,科学提升城市品质。 建议对改善城市公共功能服务的新建项目给予建筑面积奖励,奖励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为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地块增量、突破消防能力匹配高度限制实现项目资金平衡、超出市政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允许跨地块使用规划指标和奖励区域。本市、县、县城市开发范围内的地块。 ,提出科学控制新建住宅高度等开发强度政策。 依法保护单位权益。 明确土地政策有什么原则的修正,涉及征地开发的城市更新公益性用地比例确实难以达到40%的,可根据项目实际和详细规划确定公益性用地比例。 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且独占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不少于90%的,未签署部分的房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依法依规解决个体业主征收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