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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水保监理对策环境保护监理的对策是什么?

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147 | 时间:2024-05-22 09:09:48

10、根据环保、节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制定监督日记; 负责环境和水利数据的收集、汇总和整理。

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负责施工环境保护、节水、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及时处理和报告环境保护、节水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七、环境保护监管对策

环境保护监管的对策是: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保护防治、以治促防。

1、防治结合

监理工作还考虑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工程防护措施,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污染物、污染源控制以及临时工程环境和水保护措施。

2、预防为主

把防止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放在环境监管工作的首位。

三、预防和治疗

保质保量完成环保项目,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预期环保效果。

4.治疗促进预防

采取监管措施控制污染源和污染物,减少或避免施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促进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

八、环境保护、节水监测措施 1、组织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工作,选派专业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节水监理工作; 监理方案明确了环境保护监理范围、工作标准、验收要求,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与政府、业主、监理单位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合监测制度。落实各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施工阶段的各项工作。政策要求。 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2、技术措施

认真审核施工设计文件,检查是否有遗漏错误,协助设计单位提交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的设计文件; 审查建设单位的环境管理体系,核实建设单位认定的《环境因素清单》,并据此进行检查; 水土保持或改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系统齐全、质量合格; 大气环境监管:通过文明施工现场施工和硬化、遮挡、覆盖、洒水等措施,最大程度控制扬尘污染; 噪声控制:监督施工单位尽可能使用低噪声设备,并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干扰居民。 重点监测施工单位的噪声遏制和隔声措施以及沿线敏感点采取的拆除和隔声墙措施,减少或避免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对垃圾进行必要的处置。 严禁随意堆放、焚烧; 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污染周围环境,定期清洁运至垃圾填埋场; 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合理安排取土、处置作业,停止随意清运、处置,检查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施工措施,防止渣外溢、泥浆外溢废水、粉尘飞扬。 工程完成后,弃土场将及时平整。

九、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内容、控制要点和程序 1、环境保护措施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空气污染,防止污水冲刷农田、堵塞灌溉渠道和河流,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制定详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组织设计,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实施。

2、预防和减少大气污染

1)为减少施工车辆行驶扬尘,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车辆行驶道路洒水;

2)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进行冲洗,避免道路土壤污染;

3)运输渣土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洒落、泄漏。 否则,应采取措施,如在车厢间隙铺设塑料布、用防水布覆盖渣土等。

3. 临时项目

1)施工现场

施工场地包括材料场、钢筋加工场及其他施工临时占用的场地。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应选择远离人口稠密区(直线距离大于300米),并最好位于人口稠密区的下风向。 产生较大噪声污染的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 施工场地边界与敏感区的距离应大于200米,噪声级较高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噪声敏感区布置。 一边。 施工现场施工应避免长时间、大面积裸露松散土面。 场地开挖或填方后,应及时压实、硬化。

根据地形等条件,合理将降水引至自然排水沟,避免降水溢出聚集,造成场地周围侵蚀。 施工现场因工艺原因可能会产生一些生产污水。 该污水主要是机械和模具清洗产生的高悬浮固体污水。 这部分污水需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放。 沉淀后还可回收利用,有利于节约。 耗水量。 装卸砂石等散装建筑材料时,应尽量减少高差,并提前喷水、润湿。

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应及时清除,防止扬尘,保持环境卫生。 水泥、粉煤灰等细颗粒散装物料的运输和储存应有遮盖或密闭,防止和减少飞扬。 进出现场的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装载材料量要适当。 现场基本不带泥浆、不撒料、不扬尘。 工程竣工后拆除现场设施时,应适当洒水防尘。

储存石油的仓库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机械、车辆、设备维修处采用油毡进行防渗处理。 现场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安装简易隔油池拌合站保管员岗位职责,并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现场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化粪池采取防渗漏措施。 场地清理剥离的表土,需要复耕的,应保留;不需要复耕的,应及时运离场地。 对于发电机等噪声较大的机械,需要定期维护和严格的操作规程,以减少噪声污染。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弃物,防止产生有毒有害烟雾和恶臭气体。 混凝土外加剂应妥善保管并存放在仓库内,防止污染环境。 混凝土运输车等车辆应当在指定地点进行清洗。 清洗产生的污水应经沉淀后排入排水系统。

2)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需平整场地、硬化地面、绿化环境及其他工作台,保持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畅通,并与现有排水系统连接,避免大面积裸露松散的土壤。 对于现场临时食堂产生的污水,应设置简易隔油池,并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或直接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严禁随意乱扔、丢弃生活垃圾。

3)施工便道

临时施工道路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噪声、水土流失、扬尘等污染。

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路线,以节约用地、少占耕地、有利于环境保护、不破坏文物古迹、减少对植被和林地的破坏为首要原则。 尽可能使用现有道路。 如果没有可用的现有道路,则应使用它们。 严格控制施工道路边界。

施工便道建设应尽量避开水源地、文物古迹、旅游区、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 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道路硬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便道土石方工程按照挖填、充分利用的原则合理配置,节约土地,减少弃土(渣)和地表植被破坏,避免水土流失。

不再使用的便道,建设后必须收回占用农田的,恢复其功能功能; 占用荒坡荒地的,必须采取植物措施恢复植被。

易发生水土流失的特殊地质地段,尽量避免雨季施工。

施工便道应保持畅通,并设置专职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人员。 应立即喷水清洗,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减少粉尘污染。

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地区时,应降低车速,控制鸣笛,减少噪声污染。

新建或改建施工便道时,应修建路边排水系统,保证地表径流畅通,防止水土流失。

4)弃土(土)场选址及保护原则

废渣(土)场地选址应避免占用耕地和良田,宜选择荒坡、荒地等植被稀疏的地方,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选择弃土(土)场址时,应充分注意场地的地形条件。 尽量选择地势低洼、集水面积小、无大流量径流收集冲刷的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地方有关规定,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工程弃土(土)。 确实,因工程需要,应在河滩附近设置弃土场或用弃土加固河堤。 其工程设计必须符合-94《防洪标准》的规定和技术要求。

对于上游或周边集水面积较大的弃(土)场,应在上游或周边设置适当的截水沟,防止径流冲刷弃(土)场。

废(土)场内的废(土)处理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整、修复,或重新开垦为耕地,或植树、种草、绿化,以恢复原状。尽快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

5)废(土)场环境保护措施

垃圾处理场的选择和规划应根据国家土地利用基本政策,尽量不改变原有自然环境。

虽然大部分垃圾场的设计方案已经确定,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仍需进行现场勘察、选址并获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以避免纠纷和意外费用。

弃渣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而且必须分层堆放。 堆放渣的坡脚应进行加固,以保证渣体确定。 同时,弃土场周围应做好屏蔽和防护,防止村民取土或人靠近而发生人为灾害。

6)开挖基础

明挖基础施工时,应核查地质、水文资料。 如果已知地基下有泉水、流沙、溶洞等地质条件,建设单位应考虑采取相关准备措施。

4、基坑开挖及桩基础

保护地表水体。 挖掘出的工程废物不得随意弃置于河道、岸边。 应暂时堆放远离水体,防止侵蚀或塌陷进入水体;

基坑开挖的土、砂、石等应集中运至弃土场。 湿度较大的泥沙应先运至低洼地自然干燥,干燥后再运出。 地基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并利用临时设施对周边进行封锁。

1)泥浆配制准备

现场选择或开挖泥浆沉淀池,存放废弃泥浆以备日后使用。 泥浆池应位于不宜溢出的区域。

泥浆池周围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雨水过多造成泥浆溢出,破坏当地环境。

2)钻井施工

钻孔灌注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 泥浆不得直接排入江河、江河。 沉淀后应排放清水,减少悬浮物的排放。

废弃的钻井泥浆等废弃物应运至预先准备的沉淀池暂存。 干燥后应运至废物堆放场,不得弃置于河流或河漫滩,防止河床抬高,堵塞河道。

3)混凝土浇筑施工

混凝土运输、振动等作业过程中防尘、防噪声(振动)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 采用商品混凝土,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②. 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音维护;

③. 作业时,应避开下风向100m以内的人员密集场所。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定点清洗,并设置临时沉淀池。 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即可排放。 如果条件允许,废水也可以经过处理后回收利用。

4)环境和噪声影响

施工期间污水不得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规定的一类、二类水域排放。 排入其他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 如果不符合标准,必须进行水质处理。

5)减少噪音和振动

凡靠近居民区、产生较大噪声的施工作业,应在晚上十点后停止施工。 因施工技术要求不能中断施工的,应提前报有关部门批准;

5、搅拌站

1)空气污染

(1)防治扬尘污染,搅拌站施工场地应有专人负责清洁,并应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喷水冲洗、清洁。 剩余混凝土、砂子需集中存放时,必须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

(2)水泥等可能造成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必须存放在库房或密闭。

(3)搅拌站施工现场安装的搅拌机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4)搅拌站内砂石料的运输、中转、装车必须按照防尘要求进行堆放和控制。

2)防治噪声污染

(1)搅拌站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应安装隔声设备。

(2)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应联系当地环保部门,与周边居民协调,并公布施工期限。

3)防治水污染

(1)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区设置三级沉淀池。 清洗搅拌机、运输车辆产生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者河道,排放必须符合标准。

(2)搅拌站使用的油品必须有防止泄漏和污染的措施。

(3)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废水应当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4)防治固体废物污染

(1)清理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垃圾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严禁随意丢弃。

(二)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 车辆运输砂石、水泥、垃圾等的,必须遵守《车辆运输中禁止泄漏、喷洒废弃物的规定》,采取防止车辆运输中泄漏、撒落废弃物的措施。

(3)搅拌或摊铺后留下的混凝土必须集中处理,严禁造成环境污染和土壤污染。

5)搅拌站环保管理

(1)在搅拌站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卫生设施,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护搅拌站周围的花草树木,美化生产环境。

(2)施工现场产生的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统一处理。 (三)加强水管理。 施工用水不得随意排入江河、水源地。 必须采用临时排水系统排入污水沉淀池处理,防止水污染危害农田、水利、饮用水和影响旅游区环保建设。

(4)应指派专人对搅拌站内建的厕所或化粪池进行清扫,并定期对周围区域进行喷洒消毒。

(5)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应按规定处理后运至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6、废水、垃圾处理

生活废水排入沉淀池、化粪池处理。 不应污染水源,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沉淀池、化粪池要加盖,防止苍蝇、蚊子孳生。 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周边应保持清洁、整洁。 生活垃圾不得乱扔,应当集中收集、处置。 临时租用、借用范围内的临时建筑物,竣工后应当拆除,恢复原貌。

十、环境与水保护监管工作要点

环境和水保护监管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任务。 加强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控制施工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建设阶段的政策要求。

1、监理工程师应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细则。

2、现场检查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环境及水保护设计措施是否到位、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3、审查建设单位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环境、水保护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并督促落实。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其对附近居民的水井、泉水露点进行长期观测,防止地表水因施工而枯竭。

5、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堵为主、限排”的防排原则,避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6、防止随意挖掘、废弃。 垃圾场、施工便道、生产生活场地等均要求先封堵后废弃。

7、监督施工单位弃渣后重新开垦渣顶,退耕还田,避免水土流失。

8、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境保护、节水工作。 生产、生活垃圾必须经过必要处理,严禁随意堆放、随意焚烧。

9、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 污染周围环境。

10、项目土壤尽可能取自非耕地。 确需退耕还林的,应当优先考虑复垦。

11、运输砂石等散装物料和生产废料时,必须加盖,防止污染环境。

12、经常检查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与水保护体系运行情况,认真履行环境与水保护工程措施的监督管理。

13、监理人员应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检查施工现场。

14、监督建设单位废水、废渣、水泥及各类工程废物的排放和植被的恢复。

15、应特别关注临时工程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标段的环境、水和土壤得到保护或维持。

十一、其他项目环境保护监管要点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方案的环保、水保护措施进行审查,确认环保、水保护措施符合工程要求。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境水利监理的检查和站位计划,并对建设单位环境水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审查。

3、监理工程师应对取土场、弃土场环境和水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关注取土场、弃土场的排水、挡土措施。 取土弃土场生态恢复(植树绿化)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进行监理。

4、在特殊生态保护区,监理工程师应禁止施工单位野外处置建筑垃圾,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境、水保护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示,责令改正。

6、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审查环境和水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12、环境及水保护管理体系

1、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节水、土地复垦等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环保、水利、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值班,确保措施是否落实,并记录监理日志详细。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现场检查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节水、文物保护设计措施是否到位、合理。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通过施工单位督促设计单位予以补充。 、修改和改进。

4、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废渣、泥浆、粉尘、噪声、各种工程、生活垃圾等的排放是否规范合理,耕地和植被恢复是否到位。

5、检查建设单位临时工程施工过程对环境、节水的影响。

6、接受地方和国家环保、水利部门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承包单位整改。

7、环保节水监理工程师现场发现建设单位有违反环保节水规定的,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情节严重的,监理组长将报请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停工令,并限期整改。

8、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发现建设单位违反环境保护、节水规定的,应及时告知环保、节水工程师,出具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情节严重的,监理组长将报请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停工令,并限期整改。

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是必须高度重视的话题。 项目主管承担着有意识地遵守和监督和控制施工单位的重要责任,以遵守环境保护拌合站保管员岗位职责,水和土壤保护条例。 施工环境保护,水和土壤保护监测是监督工作的重要部分。 一。

10.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节水控制的关键点是:生产,国内污水和现场堆放泥土排放,道路运输中的灰尘,建筑工地垃圾处理,建筑机械噪声,土壤借贷和宠坏现场,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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