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房产租房信息 阳光三小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招生对象、流程及注意事项一览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69 | 时间:2024-07-26 09:04:56开学季
招生
阳光小学
务实创新
求知进取
一年级新生入学指南
亲爱的爸妈:
根据《临桂区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临教发[2021]21号),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制定了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今年秋季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7个班、385名新生。如超出学校计划招生名额,将按教育局招生计划,协调花园公寓、271、步行街三个区域至桂康小学就读。请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要求,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逾期不办理者,由本人承担责任。
01
招聘对象
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户籍在本学区或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儿童,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儿童年满6周岁,因病、残疾不能按时入学,儿童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示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有效证明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缓学、免学申请。缓学期限为一年,缓学期满儿童仍无法入学的,应重新申请缓学。)如儿童已上一年级,并取得学籍,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线查询后,立即被开除学籍,后果由儿童本人承担。
02
学区范围(附图)
1.东至天下步行街(含步行街、花园公寓北区及271地质队一带);
2.西至沙塘环岛,经九里香堤、麒麟湾,至熊虎山庄;
3.南至大圆盘至世纪东路、西南至仙湖路与世纪东路交叉口以东区域(不含嘉禾花园,但向葛家塘区域辐射);
4、向北延伸至机场路(麓山路)以北,西北至张泰新城,包括张泰新城、麓山工业园,辐射至恒大城、大隆、华利社区、汉唐村、富达集团、东边山等,止于东边山。
03
学生类型、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录取材料时间及地点
1.学区学生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全天24小时,请登录桂林市教育局开发的电子平台“桂林市小学招生”APP进行网上预报名。
2、入学材料现场审查时间:7月17-18日进行适龄儿童入学材料现场审查。
3、入学材料现场审核地点:临桂区第三小学1号教学楼一楼。
4.被学区录取的学生请准备以下录取材料以便现场确认:
第 1 类(“双重证书”)
①报名学生户籍在临桂市,且属于我校学区(户籍转移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下同)。户籍依附亲属或朋友者,不属于第一类。(复印第一页、法定监护人及就读儿童的户籍页)。
②房产证明:实际自购房产指入学学生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需有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且该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其他亲属房产无效),同时学生还可提供该房产近三个月的水电支出证明(以水电供应部门出具的发票或加盖公章的通知、交易清单为准)。
第二类(“文件”)
① 学生与父母均无房产(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儿童父母无房产证明),但在本学区有户籍。如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从未搬家,全家共同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或出租的房屋内(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满1年)。提供本学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页、学生户口页、父母页)、实际入住三个月的水电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水电供应部门出具的发票或加盖水电部门公章的银行对账单亦可);如住在单位宿舍,提供单位证明。如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若无本学区户籍,但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民政部门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在本学区有房产证明(房产证、集体住房证、宅基地证、拆迁协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完税证明)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本人的户籍页)、实际入住期间发生的三个月水电费支出凭证(加盖水电部门公章的水电供应部门出具的发票或流量单);若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当第一、二类符合招生要求的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安排有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无临桂市户籍的学生,按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土地建设批准的时间排序(仅限临桂市房屋),排序最低的学生转入市内公办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能提供临桂市幼儿园入学证明的适龄儿童优先入学。
注:8月中旬学校组织人员到派出所、房产局等部门对第一批、第二批学生提交的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进行家访,核实实际居住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措施
1.文件审核时间:7月18日下午2:30至4:30
2. 审核地点:临桂区第三小学1号楼一层
3、审核登记所需材料:“一证”(居住证)、“两证”(合法稳定工作证明、住房租赁证明)。
(1)在学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子女户口本页):如在学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本页复印件。
(2)本学区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证:由公安部门向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有效期为2021年8月31日前一年,不含居住证申请表)及在临桂市幼儿园就读一年的证明。有临桂户籍的人员无需提供居住证。
(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目的地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截至2021年8月31日有效期不少于1年):住房租赁合同(需有出租人的房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临桂房产租房信息,截至2021年8月31日有效期不少于1年)、居住单位宿舍证明等;
(4)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目的地国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截至2021年8月31日有效期不少于一年):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租赁发票中的任一项(截至2021年8月31日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特别提示:
学校有剩余学位的临桂房产租房信息,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学生,如学校不能满足入学要求,则将学生转入市区有剩余学位的公立学校或周边乡镇的公立小学,对不服从区教育局调整的学生,不予安排。
如儿童在临桂市幼儿园就读(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满一年),且监护人在临桂市有购房合同(有购房发票及完税证明)的,监护人的《居住证》不受一年的限制(有《居住证》即可)。
注:8月中旬学校将到所在地派出所、工商部门对所有校区内外来人员或流动人员提交的居住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集中核查。
(三)特殊政策人员子女
1.驻桂林军人子女入学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驻桂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公安英雄烈士和因公牺牲、负伤的公安警察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烈士和因公牺牲、负伤的公安警察子女教育优惠待遇的通知》(市公通〔2018〕54号)办理。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办法(试行)》办理。
4.2020年支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子女入学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关心支持湖北医疗队队员的若干措施》(渝防函〔2020〕81号)办理。
5.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办法,按照《关于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市教基〔2019〕16号)办理。
04
提交材料以供审查和审议
1. 学校将审核所有复习资料的原件,并要求提交复印件,请家长自行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请使用A4纸,无需装订)
2. 已上小学并有学籍的学生不予受理,如家长隐瞒事实,经全国学生学籍系统查实有异议,将立即开除学籍,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3.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05
温馨提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家长和孩子要如实申报,主动隔离21天,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排队时保持1米距离,戴口罩。进校必须扫码,有绿色健康码方可入校。带孩子上学的家长要看管好孩子。
(2)校园内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
(3)将车辆停放在校外,步行进入学校,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网上报名后,家长须按时到校确认入学材料,确认时请先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五)材料审核通过后,家长应及时持预防接种证到临桂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查验,查验合格证明在学校注册时必须提交。
(六)由于学生户籍信息已接入公安系统,房产信息经房产局核实,家长填写入学申请表,并签署真实性保证书。如所提交的材料(如房产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有虚假的,学生入学资格将被取消。公安机关将追究伪造国家文书的责任。
(七)新生入学咨询请于7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来校咨询。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或(基础教育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