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签合同交房款入住后未过户,海口一女子购房近 3 年房子差点被拍卖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26 | 时间:2024-08-27 22:03:15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方都市报

记者:蒋飞文/摄

签订合同

付了房款

并签入

未及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结果,这套房子差点被拍卖

海口林女士和家人

我遇到了这样的“坏事”

拍卖海口房产法院信息公开_海口法院拍卖房产信息_海口法院房产拍卖网

三年前

她买了一套二手房

已支付房屋总价的95%

经过近三年的实际居住

原主人谭和陈被发现

把房子卖给她后

使用房屋作为抵押

向三亚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

因此卷入诉讼

这套房子正面临法院拍卖

对此,原房主陈先生表示将妥善处理纠纷,并已与小额贷款公司协商尽快还贷,拍卖信息已暂时从网上撤下。律师提醒消费者,购房时要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购买房屋并实际居住近 3 年后

这栋房子即将拍卖

今年年初的一天,家住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路11号阳光丁香花园D栋14层房屋的王先生,看到自家门上贴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2)琼0271执2715号】的通知:因执行需要,对阳光丁香花园D栋14层一套房屋【房产证号:琼(2019)海口房产第0025×××号】进行评估拍卖。拍卖前,法院将清理现场,腾空上述房产。

4月5日,王先生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方都市报》记者反映,看到法院通知书后才知道,他一家住了近三年的房子,居然被原房主谭某、陈某某当做抵押借钱。更让王先生气愤的是,今年3月,他家门口贴着一张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通知书。“这张通知书只说法律文书已送达我们,具体内容还不清楚,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房子还能不能保住?”

据王先生介绍,2020年初,澄迈县老城镇某单位负责人陈某想在海口出售一套房子。“我跟陈某很熟,知道他急需用钱海口法院拍卖房产信息,我家正好打算买房,就想买下他的房子帮他办。”王先生称,2020年1月15日,他以其妻子林女士的名义,与房主谭某、陈某(二人为夫妻)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由林女士购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路11号阳光鼎香园D栋14层的一套房屋,面积为81.33平方米,总价100万元。合同约定,货款分三期支付95万元,剩余5万元在办完过户手续和纳税手续后,同日支付。

截至2020年3月17日,林女士按合同约定分3次向谭某支付95万元。谭某、陈某将房产证原件交给王先生保管。同年4月23日,王先生一家四口搬入上述房屋并实际居住至今。

海口法院拍卖房产信息_海口法院房产拍卖网_拍卖海口房产法院信息公开

法院通知

原房主卖掉房子后

也用于抵押贷款

“我们催促谭某、陈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他们却要求我们再等一等,称他们的孩子会在房子所在区域上学,因为一旦过户,他们的孩子就没法在附近上学了。”王先生说,考虑到自己家目前没有需要上学的孩子,便答应了对方。

然而,2020年12月24日,谭某、陈某与海南金鑫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海口法院拍卖房产信息,约定谭某向该公司借款90万元,以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路11号阳光鼎香苑D栋房屋抵押房产[(2019)海口市房产权证第0025×××号]作为抵押,陈某为保证人。同日,海南金鑫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谭某支付了90万元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谭、陈二人明知房子已经卖出,我们也付了大部分款搬进去住,却用房子作为抵押来借款。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核实抵押物原有产权证和房屋实际居住状况的情况下,在签订合同当天就把钱借给了谭、陈二人,这明显违背常理。”王先生说,他们已经向警方报案,据了解,海口秀英警方已受理此案。

原主人回应:

与小额信贷公司协商还款

4月6日下午4点左右,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方都市报记者来到澄迈县老城镇,找到陈某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但陈某并不在单位。随后,记者就王先生反映的情况,电话采访了陈某。

陈某承认,房子确实是卖给了王先生,但他们借钱时并没有考虑用房子做抵押。陈某辩称,因为家里做生意需要流动资金,偶然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借钱,于是就联系对方借钱。

“贷款公司没有查看涉案房屋的产权证,也没有实地勘察房屋的入住情况,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关系才办成这些手续。”陈某称,为了拿到贷款,作为前提条件,他们先向中介支付了15万元现金,才拿到了90万元的贷款。

“其实我们只拿到了75万元,这15万元相当于变相的‘人头利息’,15万元中介费是用现金支付的,但现在对方不承认了。”陈某说,他们后悔向小额贷款公司借钱,对方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拍卖上述房屋偿还贷款。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发现卖给林女士的房子被网上拍卖后,他已与小额贷款公司协商还款事宜,目前网上拍卖信息已暂时下架。近期,他们将尽快追回剩余欠款,并配合王先生妻子林女士及时过户,确保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向小额贷款公司偿还了40余万元。

对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陈某称,是因为亲戚借钱,用房子做抵押,目前已经妥善处理。

海口法院房产拍卖网_海口法院拍卖房产信息_拍卖海口房产法院信息公开

警方出具的案件收据。

律师提醒:

买房需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

对于上述案件,海南德贵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猛表示,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是否应当经过登记,即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合法的不动产所有权。

本案中,由于王先生妻子林女士购买该房产后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涉案房产的产权并未发生变化,仍为陈先生、谭先生所有,若遇到经济纠纷诉讼,该房产将根据其债权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拍卖。

王律师提醒,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优先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利变动登记,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此外,如果买受人购买该房产后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导致人民法院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买受人该如何救济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5条规定,第三人抗拒法院执行的条件是“已经付清价款并且实际占有该房产且无过错”,而实现的途径就是执行异议或者执行异议诉讼。

发表评论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