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39 | 时间:2024-09-08 13:03:46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指出: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
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允许在2021年1月1日前在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地方政府不得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同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
为便利二手车流通交易,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销售额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加大对个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不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1.调整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满足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限值的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生产过渡期由2020年7月1日之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前。2021年1月1日前进口二手车能买吗,允许在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未经批准,地方政府不得提前实施国家汽车排放标准。
2.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进口二手车能买吗,平滑2020年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3.加快淘汰老旧报废柴油货车。
支持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及早淘汰符合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中央财政将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和引导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及早淘汰符合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重点区域要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有关重点区域要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尽快研究出台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的经济补偿办法。
4.促进二手车流通交易。
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系统,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改发布《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作用,支持二手车交易,加速二手车流通,带动新车消费。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行为。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减按二手车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5.用好汽车消费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加大对个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不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