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个别城市却背道而驰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70 | 时间:2022-10-11 20:07:24二手车大智慧潘潘
2021-10-2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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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徐诚
来源 | SG Auto汽车经营与服务
近日,有消息称,《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沈阳市二手车3年限迁,该条例指出,对拟转入登记的外地机动车,其污染物排放阶段标准应当执行申请转入时本市新登记注册车辆执行的标准。
这相当于成都已被取消的二手车限迁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据报道,尽管国庆节后成都最新的二手车限迁政策似乎没有执行,国六以下车型依然可以落户成都,但当地车商仍担心10月之后国六以下排放车辆无法迁入,在10月之前已经开始未雨绸缪,提前加大收车力度。
国家对解除二手车限迁三令五申
业内人士众所周知,限迁是二手车流通的“三座大山”之一。二手车限迁政策由于严重制约着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长期遭到诟病。
早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了“活跃二手车”,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取消“限迁”、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
在此之后,各地二手车限迁开始陆续解除。
实际上,自2016年以来,相关部门曾多次部署取消二手车限迁的政策,要求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以外,各地区应允许符合标准的二手车迁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允许符合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2018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2019年1月,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该方案提出, 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防限迁政策出现回潮。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支持购置新能源汽车,促进二手车流通。
2020年4月,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表示,大气防治污染重点区域外的25个省市均已经明确取消二手车限迁。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好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等。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区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
今年2月,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通知》指引来看,无论是在扩大新车消费方面的有序取消行政性汽车限购,还是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围绕的都是一个重心:为汽车消费增长铺好路,拆掉汽车消费路上的行政“路障”。
10月21日沈阳市二手车3年限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这篇大文章。
其中,在深化汽车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方面,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出台相关举措,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在二手车流通方面,将推动取消对交易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促进二手车行业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繁荣二手车市场。
从以上各项意见中可见,国家对解除二手车限迁早已三令五申。全面解除限迁,最直接的是个人车主的二手车可以获得跨区域溢价,卖车价更高,二手车商也将获得更多车源便利及业务量增长,让二手车市场更活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国内二手车市场分析报告显示,全面解除二手车限迁政策的逐步推进,极大地促进了二手车的流通,有效盘活市场资产,进一步增强了二手车市场增长的驱动力。2019年上半年的转籍比例明显高于历史同期,6月达到了33.02%。
尽管2019年下半年受部分地区国五国六切换影响,2020年受疫情影响,跨区域流通有所减缓,但全面解除限迁为整个行业带来的利处是相当明显的。
今年以来,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部署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今年6月1日起已在20个城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在218个城市推行,今年底前,全国将全面推行。这些都是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便利群众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而定。
成都限迁出现抬头之势
2021年7月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指出,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排放检验,排放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注册。
针对二手车,则提出对“拟转入登记的外地机动车,其污染物排放阶段标准应当执行申请转入时本市新登记注册车辆执行的标准。”
这就意味着,二手车落户和新车是一样的标准,新车实施国六,二手车也实施国六。
据了解,“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环保部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中指出,按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即自发布之日起,可依据该标准进行新车型式检验。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
由此可见,国六排放标准是针对新车而非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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