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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强化商品房广告监管,避免不实误导信息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2 | 时间:2024-09-17 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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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不同项目被打包成一个项目进行多期销售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近日,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报送商品房广告样式的通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管

通知要求,开发商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须将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拟发布的广告样本(现场展示、网上微信发布、户外传单,特别是广告语)以书面形式、加盖印章的方式提前报送我局审查。

此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大亚湾房产信息,新发布的广告内容(包括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也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印章并报送该局审核,避免出现虚假、误导性信息。

《通知》称,针对这一现象,该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开发商、中介机构的广告投放行为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发广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管。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将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督促企业解决引发的纠纷。

该负责人要求开发商切实加强对合作中介机构的管理,共同营造大亚湾房地产市场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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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梵高的《海》第三期不是真的

针对宣传带来的风险,该局同步发布《关于购买所谓‘梵高海三期’房产的提醒》,提醒中指出,该局发现部分销售机构将‘银滩花园’打造成‘梵高海三期’房产。

购楼提示称,“银滩花园”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东小井湾3号,由惠州金井东置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5162平方米,为规划、物业管理单独的建设项目,该区域独立于“路径海岸城市花园(宣传名称:梵高的海)”、“碧桂园银滩”等项目。

该局指出,购房者在购买“银滩花园”项目房屋时,不要听信“梵高海三期”、“碧桂园十里银滩”等宣传。“欢迎市民举报虚假广告,如市民及时举报,该局将安排专人跟进核实,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亚湾房产信息,市民可关注“大亚湾房管局”微信公众号,找到“舆情直通车”,发送相关佐证材料(图片、视频及文字证据)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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