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房产新政:22 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19 | 时间:2024-09-19 22:04:593月28日下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发布!沈阳出台房地产新政,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化解房地产库存。
沈阳此次出台的房地产新政,
共计 22 件商品。
公积金可以贷款买二套房;
首付最低可达20%;
契税、个人所得税减免;
该公寓享受与普通住宅同等待遇;
高校学生购房可获得每平方米200元补贴;
…
这些新政策出台后
对于购房者
绝对是一个重大好处
你省下的是真金白银。
昨日,沈阳市住房局对市政府办公室近日的公告作出了回应。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简称“新22条”)
对市民最关心的热点话题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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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居民购房可获契税补贴】
对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奖励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印花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和区、县(市)财政给予补贴。
【解释】
1.补贴对象及标准:自2016年3月25日起,个人在沈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现有住房的契税征收率超过1%的部分,由沈阳市财政部门给予补贴。
2.补贴领取程序:购房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契税补贴:
(1)购房者持身份证、房产证明、契税完税证明到住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2)住房补贴审核窗口审核相关材料后,按照政策标准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购房人出具《个人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收据》;
(3)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凭购房补贴收据将补贴发放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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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父母子女可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已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完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手续的项目,购房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购房的职工,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住房。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即首次申请贷款或已还清贷款的居民及其家属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均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提高到一方50万元、两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解释】
(一)取消尚未竣工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限制。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并办理完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以家庭为单位购房的员工,可以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购买两套住房。同一家庭中的夫妻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凭户口簿、商品房登记合同等条件,可以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一套住房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20%;另一套住房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三)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已还清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视为申请首套房贷款,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四)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万元;三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
(五)主借款人持有所购住房所有权比例符合要求,主借款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以其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购房时以其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以其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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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政府全额补贴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个税】
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对二手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对居民换房,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证费,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一年内购房面积大于卖房面积的,按面积差额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贴。
【解释】
(一)二手房转让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自2016年3月25日起,个人在沈阳市出售现有住房,其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沈阳市财政全额补贴。
2.补贴领取程序:购房者持相关证件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的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补贴:
(1)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后,卖房人持本人身份证、纳税申报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到住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2)住房补贴审核窗口审核相关材料后,根据销售者缴纳的营业税、个税额度,向销售者出具《个人住房销售营业税、个税补贴收到证明》;
(3)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凭收据将补贴发放给销售者。
(二)居民住房置换税费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自2016年3月25日起,对沈阳市居民进行二手房互换,免收交易手续费和登记费,买卖双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沈阳市财政全额补贴。
2.补贴领取程序:购房者持相关证件到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房屋交换及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补贴:
(1)交换双方在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签订《旧房买卖合同》,提交房屋交换申请,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受理申请后,免收旧房交易费和房屋登记费;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后,互换双方共同持身份证件、房产证明、纳税申报表以及契税、营业税、个人税的完税凭证到住房补贴审核窗口申请领取补贴;
(3)住房补贴审核窗口审核相关材料后,根据置换双方各自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税数额,向置换双方开具《个人购房契税补贴收据》和《个人购房营业税及个税补贴收据》;
(4)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凭收据将补贴资金发放给交换双方。
(三)一年内售旧购新面积差额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自2016年3月25日起,个人在沈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沈阳发布22条房产新政,在购房后一年内将其所购二手住房在沈阳市出售的;或个人在沈阳市出售二手住房,在售后一年内再次在沈阳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所购住房面积大于所售住房面积的,沈阳市财政部门按建筑面积差额部分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补贴。
2.补贴领取程序:购房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按以下程序申领面积差补贴:
(一)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屋销售纳税申报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房屋权属证明、购房契税完税证明,到市住房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2)住房补贴审核窗口审核相关材料后,计算两套住房建筑面积差额,按照政策标准确定补贴金额,出具《住房面积差额个人住房补贴证明》;
(3)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凭收据将补贴发放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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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自住公寓业主子女入学不受限制】
自住型公寓享受住宅政策。居民购买自住的新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在落户、入学、水电暖等民用价格方面享受与住宅同等的政策。居民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且所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用途项目注明为自住的,享受与住宅同等的税费政策。
【解释】
(一)对新购买(包括已购买)自住商住型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居民,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不得擅自增加其他限制条件:一是外地居民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取得住房所有权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指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及其父母迁入沈阳。购房后落户,买房人已婚的,夫妻双方不得分开户口,必须共同居住。买房人年满18周岁的未婚成年子女,可以单独申请办理常住户口(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只能随父母申请落户)。二是本市落户坚持现居住地落户原则。经政府部门编纂正式街道地址及门牌号后,凭合法的住房手续(房屋产权证或契税证明、购房发票、入住批准通知)办理迁入新居并安顿下来。
(2)自2016年起,沈阳市自住公寓业主子女入学享受与住房同等政策。
(3)向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供电后,居民取得独立商住产权或住宅产权,使用性质为居民用电的,可以到其所属供电部门办理执行居民用电价手续。
(四)房产证上登记使用性质为“公寓”、“商住”或“其他”的建筑,作为住宅用途的,按照住宅供暖价格标准收取采暖费;作为办公或商业经营用途的,按照非住宅供暖价格标准收取采暖费;同时作为住宅和办公或商业经营用途的,住宅部分按照住宅供暖价格收取采暖费,办公或商业部分按照非住宅供暖价格收取采暖费。
(五)自2016年3月25日起,个人购买新建商住两用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用途注明自住的,享受住宅税费政策,交易手续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
契税征收标准为:
1.个人为其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征收契税。
2.个人为其家庭购买第二套改良型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印花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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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学生、毕业生住房购置税全额补贴】
支持大中专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满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贷款最高额度为一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
对大中专学生购买商品住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奖励;同时对大中专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给予全额契税补贴政策。
【解释】
(一)大中专学生住房补贴条件、标准和程序:
1.补贴对象及标准:自2016年3月25日起,在沈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由沈阳市财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补贴,每个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该项补贴。
2.补贴领取程序:购房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登记服务大厅,按以下程序申领学生住房补贴:
(1)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契税完税证明、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到市住房登记服务大厅住房补贴审核窗口申请领取补贴;
(2)住房补贴审核窗口审核相关材料后,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补贴金额,并向购房人出具《住房补贴领取证明》;
(三)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凭购房补贴收据向购房者发放补贴;
(4)购房者领取补贴时,须提供学籍证明:①境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②外国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③境内高校学生、中专学生、毕业生,须由其所在学校以公函形式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寄送学籍证明;④外国高校学生,须提供中国驻所在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出具的学籍证明。
(二)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的条件、标准和程序:
1.补贴对象及标准:自2016年3月25日起,大中专全日制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在沈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购房印花税由沈阳市财政全额补贴。每个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2.补贴领取程序:购房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沈阳发布22条房产新政,申请办理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购房契税补贴。
一句话,这么多有力的政策
如果你计划近期买房
这真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