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上高速被查处,厦门高速交警严惩不贷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30 | 时间:2024-09-20 13:04:06属于
受到推崇的
酒
不要酒后驾车
不要酒后驾车
但有些人做不到
甚至酒后在高速公路上开车
01
无证醉酒驾驶被抓
8月15日21时30分左右,厦门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在翔安收费站发现闽E牌轿车驾驶员熊某涉嫌醉酒驾驶。通过系统查询,民警还发现熊某并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当晚熊某在泉州与朋友聚餐,喝了白酒、啤酒。随后,熊某受另一朋友邀请前往厦门,在酒醉状态下,熊某偷走父亲的车钥匙,驾车载朋友前往厦门,但在沈海高速翔安出口处被抓获。
经鉴定,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标准。
处罚
警方以醉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熊某处以罚款15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讯员:魏柯)
02
警惕“人醒而无醒”
8月6日22时02分,厦门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对一辆闽D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员进行快速酒精测试,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民警进一步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当事人雷先生介绍,当天中午他在泉州亲戚家吃饭,喝了两两白酒,以为过一个下午,体内的酒精就会代谢干净,便抱着侥幸心理从泉州开车返回厦门。
处罚
理论上来说,酒精在体内完全代谢至少需要24小时,即便是中午喝酒,短短几个小时之后,体内的酒精含量仍有可能达到夜间醉酒驾驶的标准。最终,警方依法对白某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通讯员:赵红荣)
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标准
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并小于80毫克/100毫升
酒后驾驶标准
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
19日听厦门
厦门市公路交警支队
自八月以来
厦门高速交警在厦门段高速公路
共查处酒驾违法案件7起
(醉驾3起、醉酒驾驶4起)
据了解,
厦门交警支队继续开展
酒后驾驶夜间检查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在我们城市的各个地区
开展夜间检查严厉打击酒后驾驶
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仅限8月14日和15日晚
厦门交警
“四桥两隧”与城市快速路
共查获醉驾6起、醉酒驾驶10起
酒
七夕之夜酒驾现象十分普遍
8月15日凌晨1点40分,交警桥隧大队快速中队民警在仙岳路与湖滨水库路口进行夜巡,查获一辆闽C牌轿车,车上载有一名女子和一名9岁女童。经血液检测,驾驶员王某阳血液检测值为91.65mg/100ml,属醉酒驾驶。
两小时后,交警桥隧大队厦门大桥中队拦停一辆闽D牌照轿车时,驾驶员尚某荣不仅不停车,反而加速朝岛内行驶,企图逃避检查,但轿车很快被民警拦停。经血液检测,驾驶员尚某荣血液检测值为12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二人均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
醒来不代表清醒
8月10日10时36分58二手车漳州,交警桥隧大队海沧大桥中队民警在海沧大桥口拦停一辆车牌号为闵DQ8***的轿车,经核实,该车逾期未进行年检。
民警发现,肇事司机孙某阳眼睛发红,身上有酒味58二手车漳州,但孙某阳却反复辩称自己眼睛不舒服,并没有喝酒。
经酒精呼气测试,孙某阳涉嫌酒后驾驶,经血液检测,孙某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孙某阳承认,前一天晚上他喝了酒,本以为睡个好觉就没事了,但没想到第二天体内酒精浓度还是这么高。
酒
一名男子酒后驾车被抓,他后悔没有听妻子的话呼叫指定司机!
8月8日零时06分,湖里交警大队江头中队民警在嘉禾路与卢厝路口拦下一辆白色轿车,司机吴先生脸色通红,浑身酒气熏天,看到民警后神色慌张。
当民警要求吴某配合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时,其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道:“我老婆让我出去不要酒后驾车,现在我该怎么办?”经检测,吴某的呼气酒精测试值为117mg/100ml,血样测试值为143.27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吴某供述,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时,自己喝了10瓶啤酒,尽管妻子再三提醒他出门前要打电话叫专车司机,但他还是心存侥幸,酒后选择自己开车,等到见到警察时,后悔已经晚了。
酒
该男子因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当场抓获
8月3日晚,同安交警大队新民中队民警在209省道夜查酒驾时,查获一辆逆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
经现场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涉嫌酒精驾驶机动车,且车辆未持有机动车号牌。
经查,该两轮摩托车存在逆向行驶、无牌照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警方依法进行了处罚。
酒后驾驶的代价很高
不!
高速
两三件事
有驾照的人不开车
无证人员“执业”
8月11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厦门市公路交警支队一大队马巷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翔安收费站出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民警检查时,司机称驾驶证、身份证都放在家里,现场无法出示。民警查询警务系统后发现,司机吴先生其实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吴某坦言,自己4月份刚考完驾照第一阶段,目前正在备考第二阶段,当天和同事一起出去送货,由于同事穿着拖鞋,自己开车不方便,也想练习一下,便大胆开车上路。
民警询问坐在副驾驶的刘某是否知道吴某还在考驾照,刘某回答说:“我知道!因为他还在考,需要练习,我的车也比较旧,所以就让他练习了。”
处罚
警方以吴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车辆罪,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扣留其机动车,并处以最高15日的拘留;以刘某将机动车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罪,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赵红荣、关红梅)
皮卡车行驶时起火
交警、消防迅速处置
7月29日凌晨1点10分,厦门公路交警接报,沈海高速泉州往厦门方向翔安路段,一辆皮卡车自燃。
警方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安全管控,疏散过往车辆,经过消防队员的全力扑救,20分钟后火势被彻底扑灭,现场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据了解,肇事司机郭某驾驶一辆福建C牌轻型货车从泉州前往漳州,途经该路段时发现引擎盖突然起火,他迅速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下车报警。由于火势蔓延迅速,当民警和消防人员赶到时,车辆几乎已被烧得只剩下壳子。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温馨提示
尖端
夏季车辆火灾频发,因此驾驶员一定要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在驾车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防止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通讯员:赵红荣)
我刚刚买了车,但还没有开回家。
面临罚款和拘留
7月28日22时50分左右,厦门公路交警在沈海高速集美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平板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现场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无机动车号牌,车窗右侧粘贴有“闵F”号的临时车牌,驾驶座上的男子正在操作手机导航。
民警核查信息后发现,肇事司机陶某并未持有驾驶证,据陶某供述,其仍在办理驾驶证手续,当天,他驾驶这辆刚从龙岩调来的二手车返回漳州,路过此路段时,迷路了,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查看导航。
处罚
警方以无证驾驶机动车对陶某进行了处罚,陶某没想到,还没等他开着刚买的车回家,就被处以1500元罚款和15天拘留。
温馨提示
尖端
无证驾驶非常危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伤害他人,也伤害自己。
(通讯员:赵红荣)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播音中心 爱听厦门
“人人共建文明交通”策划:林俊、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