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家政服务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要点解析
作者:admin | 分类:家政服务 | 浏览:632 | 时间:2024-09-29 14:03:18文丨杨冬静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将实现家务服务社会化,通过科学规范的生活护理,提高用户家庭的生活质量,减少家庭矛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说与人口素质的提高、家庭和睦有关。
国家标准《家政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GB/T 31771-2015)(以下简称标准)于2015年7月3日发布,自2016年2月1日开始实施。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快速、全面地掌握标准的要点。
制定《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家政服务社会化趋势明显,小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已成为社会主流。产妇坐月子和新生儿的出生是一个家庭的焦点时期。这个阶段能够得到科学、专业的护理,对于产妇的身体恢复和宝宝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这段时间,由于宝宝的出生,家庭中增加了很多围绕着妈妈和宝宝的家务劳动,亲戚之间也有了很多的接触,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容易发生微妙的变化。发生。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将实现家务服务社会化,通过科学规范的生活护理,提高用户家庭的生活质量,减少家庭矛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说与人口素质的提高、家庭的和谐有关。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标准》从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人员、服务内容和要求、档案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进行了规范。该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护理技能和服务人员要求,让消费者明确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让服务人员了解其工作内容家政服务质量规范,也让服务机构更容易理解服务流程。管理上,有效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通过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有利于完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母婴生活护理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素质,保护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服务人员、消费者。为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督评价提供理论依据。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依据已发布实施的山东省地方标准《母婴生活护理人员(月嫂)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全国各地广泛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和分析全国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基本情况。经过收集整理大量相关文献、参考文献等资料,经过大量实践总结,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10年6月向国家标准委提交了国家标准计划。 2010年12月2日,该标准被国家标准局列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阳光姐妹服务有限公司。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召开研讨会,确定标准的基本框架;二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标准内容,形成标准草案。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有针对性的现场调查。四是根据征求意见对标准进行审查。对标准框架和内容进行修改,形成标准草案送审;五是经国家标准委员会同意后,邀请全国有关专家召开标准审查会议;六、根据标准审查会议专家意见,对标准的内容和结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送审稿。
标准制定过程历时5年,于2015年7月正式发布。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标准》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从事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从事母婴生活护理业务和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人员和设施。
3、在营业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服务标识(相关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投诉监督电话等)。
4.应制定并实施组织的运行管理制度。
5、建立完善的母婴生活护理专业培训体系。
六、中介管理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及时对母婴生活护理人员进行培训。
7、要保证为顾客配备符合相应服务技能要求的母婴生活护理人员,并对母婴生活护理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标准规定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母婴生活护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致负责人: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2、具有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运营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母婴生活护理服务业务流程。
3.应定期参加行业组织组织的培训。
致管理者:
1、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应掌握组织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
3、应尊重顾客和母婴生活护理人员家政服务质量规范,为其提供文明、耐心、周到的服务和真实的信息。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对于母婴生活护理人员:
1、申请人年龄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有与其等级相适应的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明、健康证明和服务技能。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守时守信,尊重客户。
4、文明礼貌,品行端正,仪表堂堂,举止大方。
5、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友善,诚实可靠。
6、及时清理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值班时应穿统一的工作服。
8、定期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9、无犯罪记录、精神病史、传染病史。
母婴生活护理员分级管理
根据顾客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不同需求以及母婴生活护理人员不同的工作经验和服务技能,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星级和四星级 共有六个级别:一星级、五星级和金牌。一星是最低级别,金牌是最高级别。
标准确定了母婴生活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分为新生儿护理、婴儿生活护理和孕产妇生活护理两部分,并规定了各星级护理人员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
母婴生活护理员晋升星级的基本条件从在职工作时间、培训状况、取得星级要求对应的资格证书、用户对服务的评价四个方面规定。
实施《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总局、民政部、商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6年,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推广实施标准,指导全国家政企业执行国家标准。配合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妇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标准实施监督工作,重点检查标准实施情况,做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消费者可以了解母婴生活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让服务人员了解其工作内容,便于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流程,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满意度。帮助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母婴生活护理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素质,保护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施有效监管为政府部门管理和评价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