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通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多部门解析热点问题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78 | 时间:2024-10-04 14:02:12光明日报记者 李辉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耕地“非农化”的突出问题农业土地政策概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坚决抑制耕地“非农化”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提出“六严禁”政策措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如何防止耕地“去农化”,确保有限的耕地资源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如何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村工作秘书处主任吴红耀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周荣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恢复司司长张伟对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
我国的耕地资源十分紧缺。为加强耕地保护,我们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严格耕地保护。保护耕地。但一些地方规定严禁,耕地“非农化”现象在不少地区依然突出。
吴红耀介绍,《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严禁的六类耕地“非农化”:一是严禁非法占用耕地进行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坪等绿化装饰植物和其他破坏耕层的植物。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限额外绿化用地审批。路边有耕地。两侧用地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宽度不得超过3米。三是严禁非法占用耕地、挖湖、园林绿化。禁止以河道、湿地、湖泊治理名义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区。新建自然保护区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外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不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五是严禁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违反规划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房等。六是严禁违法违规划拨土地。不得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解决14亿人吃饭问题,必须守住耕地基础。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就业碗要守住”粮食安全必须有保障。”吴红耀说,“耕地非农化”解决问题,需要长期与短期相结合,标本兼治。要增强底线风险意识,全面摸清耕地数量,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完善法律法规。
王光华认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实行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要充分利用近年来已批准但未使用的未利用和未利用土地,盘活闲置土地,推动城乡低效土地再开发。严格用地审核农业土地政策概念,确保每一个一块建设用地要用在合适的地方,让每一块建设用地都能发挥最大效益。”王光华表示,要严格执行耕地占用和补偿政策,确保“以一补二、以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
减少废弃,提高耕地利用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农民进城后,一些地区出现耕地荒废。部分耕地被用来植树,耕地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吴红耀分析,一些地区土地撂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丘陵和山区的低洼地块。由于坡陡,灌溉不便,农业机械无法运转,耕地因劳动力外出务工而被废弃;有的是种粮效率较低造成的;有些地方出现了季节性废弃,比如南方的冬季休耕地;一些农田地块分散、破碎,土地使用权流转困难。
“本质上是因为农业生产效率比较低,所以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一方面进行引导,另一方面加强废弃农作物的管理,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政策手段提高种粮收益。 ”吴红耀说道。
吴红耀认为,首先要摸清底线,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动态监测耕地利用情况,及时掌握废弃、闲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同时,着力改善农田生产条件,鼓励闲置耕地流转,大力发展土地信托等社会服务。重点发展全程托管、联耕联种、订单种植等生产性服务模式。中间环节延伸到产前、产后环节,逐步实现全产业链覆盖,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耕地作为一种资源,既有数量要求,也有质量要求。耕地保护不能减少数量,更要提高质量。
吴红耀表示,提高农田质量,要围绕“改良”、“培育”、“保护”、“治理”四个字,促进土壤改良、提高土壤肥力,实现节水节肥、以及污染控制和修复。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通知》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该如何落实?
王光华表示,自然资源部将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耕地保护监管。自然资源监察机构履行耕地保护检查职责,定期检查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及时制止。
张伟指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深入调查了解各地耕地绿化造林“非农”情况,指导地方实施,妥善处理生态保护与修复与生态修复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在组织制定林业草原“十四五”规划时,要因地制宜设定绿化目标,实事求是,设定科学合理的目标,避免违法占用耕地进行绿化造林;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避免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人工湿地公园。情况发生;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永久性基本农田进行评估和调整,避免重新划入自然保护区的永久性基本农田。
“为继续保护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耕地,本通知再次强调,交通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周荣峰表示,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建设程序,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坚决防止耕地“去农化”,保障粮食安全。
《光明日报》(2020年9月21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