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 2023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要求公告: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促进教育公平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69 | 时间:2024-10-07 13:05:116月28日,记者从西昌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交济厅[2023]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3]114号)等文件精神,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招生行为,现将2023年中小学招生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遵守就近指定区域入场。为保证在我市有户口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就近入学,各中小学校招收新生均以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在本市有户口为基础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财产是基础。
(二)坚持免试录取。严格执行中央“三严禁”相关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通过考试、面试、面试、评价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者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坚持对所有公民实行统一的招聘程序。公立和私立学校实行同步招生。西昌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到、录取由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统一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凡未通过“省级系统”实施的招生均无效,不予办理学生注册,违规者将严肃追究责任。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均须报市教育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班级均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必须均衡配置学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情况编制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中小学校严格控制班级人数,学校呢,小学一年级的标准班级人数是45人,每班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一年级标准班级人数为50人,每班最多不超过55人。确保适当年龄的儿童和青少年应该阅读这部电影。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具备条件的边远乡镇,可按照规定推迟至7周岁)父母的意愿)。
初中新生于2023年取得合格小学毕业生资格。
(二)公立学校招生情况
A类: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在西昌市
A1:如果法定监护人购买了合法有效的房产并已交房,则将就近入读该房产所属地区的学校。合法有效的房产是指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的普通住宅,且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办公楼、公寓等非住宅建筑及违反国家规定的房屋)。建筑规范不能作为入场依据),房产面积必须至少40平方米及以上。优先安排家庭适龄儿童青少年就近入学,实行“六年一个学位”政策(一套房子只为一个家庭六年内的孩子提供学位) )。
提供:具有同一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其合法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证(商品房已移交,但尚未领取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住房信息记录》和《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 ;经认证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还须提供房地产登记证;未取得证明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购买许可证和付款单;安置房选择提供房屋公证书);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房屋已移交的文件。
A2:法定监护人无合法有效房产(包括购买但未移交的房屋)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将就近就近就读于户籍所在地学校。
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在西昌市城镇集体户和出租房屋内,统一安排就读于西昌市第二小学紫薇分校、西昌市第四小学文博分校、西昌市第六小学、西昌市第八小学。
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份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医学出生证明)等。在城市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合法监护人的证明监护人在西昌市无房产(房管局出具的《个人和家庭住房信息记录》、自然资源局房产中心出具的《个人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表》、《个人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表》)房改办出具的《信息记录》。无房源证明且房屋尚未交付的,需提供开发商出具的未交付住房证明)。
A3:本市户籍被拆迁户的子女
西昌市被拆迁户籍家庭的子女在过渡期内得到安置,其法定监护人无其他合法财产的,可在附近出租房屋就读。网上申报时,西昌市拆迁办政策法规组将审核其是否符合被拆迁户过渡期政策。房子是否实际出租将由所在地区的学校审核。
提供:具有同一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其合法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医学出生证明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 《房屋租赁合同》、《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个人及家庭住房信息记录》(就读农村学校的拆迁户无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材料和验房材料) ;实际居住情况以学校现场核实为准。
B类:法定监护人不在西昌市户口,子女户口在西昌市
如果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西昌,但孩子户口在西昌,且已购买合法房产(房屋已付清),则就读于该房产所在地就近的学校属于.
如果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西昌,孩子户口在西昌,无合法房产(包括已购买但未移交的房屋),由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法定监护人购买合法房产的2024年西昌房产信息,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所在学区房屋的产权证或房产证(如房屋已移交但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所在学区房屋的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住房信息记录》和《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明;未经认证的,需提供购买许可证和付款单)。
C类:特殊群体入场
C1:优待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三、教育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为优化营商环境,西昌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可由市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入学。
C2:特殊儿童及青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参加地区学校的常规课程;需要就读西昌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监护人须携带户口簿和相应年龄残疾儿童的残疾证明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经综合评估后入学;无法进入普通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提供上门教育。
C3:自愿搬迁户子女
自愿迁入我市并自愿迁入西昌市系统数据库的自愿搬迁户子女,按照“以公办小学为主,中学和就近上学”。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镇(街道)印章。然后去学校审核录取。
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子女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C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督促推进本市农民工子女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府文件[2020]33号)现废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要求。
外地户籍农民工或西昌农村户口农民工,在西昌市合法稳定居住并合法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以为子女申请公办学位。
2023年秋季学期,法定监护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就近就读目前居住地的学校。 2024年起,按照城市和郊区的名额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学校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必须满足的具体要求:
1、自登记当月起,申请人须持有西昌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四川省居住证》。西昌市农村户口的农民工只需提供有效的西昌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购买合法房产的,须提供房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已移交但未领取房产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住房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
申请人租房需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产税(免税)证明、《个人及家庭住房信息记录》和《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租赁合同、租赁备案和租赁税缴纳必须自注册之月起至少 6 个月有效。申请人租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须提供《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及家庭住房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且租赁合同至少自注册当月起年满 6 岁。月亮。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等,非直系亲属不符合条件)共同居住6个月以上的,须提供在我市无住房证明(市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房屋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无房产证明)、房产证或直系亲属房产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业主出具的同居证明、学校将进行入户调查,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3、在西昌市内工作的申请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注册当月起,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不少于6个月。在西昌市内从事经营活动的,须提供西昌市颁发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截至注册当月,营业执照必须已颁发6个月以上,并且必须有实际经营地点和实际经营活动。须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证明纳税或免税的文件。实际业务运营情况以学校现场核查为准。
4、申请人在长春市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个人缴费不作为入会依据);个人从事经营活动申请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须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的西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者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截至登记当月,养老保险费已缴纳不少于6个月,且在登记当月持续缴纳。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能选择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提供上述材料。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审查。招生过程中发现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未在西昌市户籍且不符合本市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的,不再授予公办学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情况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西昌市户籍学生的招生需求。有空余名额的,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以招收符合政策的农民工子女。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流动儿童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持有西昌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四川省居住证》;
2、法定监护人在西昌市购买合法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法定监护人在西昌市经商、工作,持有西昌市营业执照或与西昌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同地区招生
(一)原阳光学校、宁远学校招生范围不变。小学按照6:4的比例随机分配,初中进入阳光学校。
(二)四合乡原吉姆德村小学毕业生初中继续执行2021年招生政策。西乡中学和西宁中学将按照7:3的比例随机分配,确定就读学校。
(三)按照2023年国家教育体育局《关于昭觉县马曾依乌乡、喜德县东河乡、蒲什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原马曾依乌乡、蒲什乡招生乡镇 两县市共同为东河乡和东河乡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初中。兴中学东校区、川兴中学西校区(公民中学)、四合一九年一贯制学校将按照3:2:5的比例随机分配2024年西昌房产信息,确定就读学校。
(四)原大庆乡小学毕业生继续按原招生办法就读川兴中学。宁远学校将提供不超过今年招生计划10%的名额,用于安置洛古波乡额赤格则村原小学毕业生。学生将被随机分配入学,其余学生将就读大洋学校。
(五)西昌市民中学不再开设一流示范班,并提供80个招收巴渝镇、马鞍山乡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名额。学生将通过随机分配确定。其余小学毕业生按原招生地区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分配。
(六)原兴盛乡4个村(华庄村、小桥村、花园村、双林村)行政区域划归安宁镇管理。小学招生面积仍按原划定面积不变。初中分为兴盛中学,西宁中学将按照7:3的比例随机分配学生,确定就读学校。
(七)将原兴盛乡5个村(联合村、新源村、江官村、德胜村、团结村)行政区域划归利州镇管辖。兴盛小学就读的小学生仍留在原学区。初中学校由兴盛中学和澧州中学按7:3的比例随机分配,确定就读学校。
(8)原圣祥小学毕业生就读兴圣中学。
4. 注册流程
(1) 公立学校
1. 网上注册。小学新生7月4日至10日、初一新生7月5日至11日,关注“西昌教育”、“西昌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新生报名”进行报名在线的。
2. 随机分配座位。 7月13日至14日,部分学校将随机分配座位。具体安排见附件1。
3、现场审核。 7月15日至7月16日,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原始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4. 注册。 8月30日至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二)私立学校
1. 网上注册。 7月4日至10日,您可通过下载“四川教育通”APP、关注四川教育通微信公众号、登录一站式办公(网站)进入全省系统报名。
2、在线评审。 7月7日至7月12日,市教育部门将对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3.新生入学。 7月15日,民办学校报考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考人数未超过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全部注册学生将直接录取。 7月16日可登录省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4. 注册。 8月30日至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五、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捐款支持教育
奖学金捐赠坚持自愿原则,与入学无关,由西昌市捐赠奖学金协会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应按时网上报名。注册完成后户籍由外地迁至西昌或因其他原因未能按时网上注册的,市教育部门将根据本市学历情况统筹安排招生。
(二)为给家长提供便利,保证招生顺利进行,7月4日至16日开通3条招生咨询热线(0834-、0834-、0834-)。同时,西昌市市政服务中心与西昌三所小学设立了招生政策咨询点,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招生政策咨询解答服务。招生期间,各市中小学要安排工作人员对招生政策、网上报名流程等进行宣传和解答,并协助有需要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三)已达到入学年龄,因身体原因无法入学,需要申请休学的,必须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休学申请。到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学生经乡(镇)、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方可休学。
七、招生纪律
(一)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将全市中小学注册招生工作全部纳入“省系统”统一管理。全部招生工作将于7月31日前完成,严格按照学期初招生结果进行学籍登记。凡未通过网上报名的学校擅自通过报名平台进行招生的,将不予办理学生注册,并对违规学校严肃追究责任。录取材料的审核贯穿整个招生过程。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非西昌市户籍人员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具有西昌市户籍的学生,由教育部门分配学位。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不准”招生纪律要求。严禁任何人通过招生谋取个人利益。对招生过程中的任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为学生,取消违规学校当年先评资格。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受到减少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三)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西昌市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招生应急协调机制,制定健全招生招生风险应急预案,确保2023年中小学招生招生顺利有序。
(四)信息公开。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高度关注。各学校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学校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招生公告栏等加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耐心解释,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解决。严禁推卸责任、交接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其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昌市区中小学招生区域
西昌市小学招生范围
1号:沿西河长板桥至宁远桥以东、宁远桥街以南、胜利路以西、长安中路以北。宁远村小学原招生范围不变。
第二小学:胜利路、胜利南路以东至一环路交叉口,马水河街、下西街以南,滨河路、南桥主巷以西至一环路东段,至一环南段二段胜利路交叉口东河以北。龙眼井村第二小学原招生范围不变。
三小学:南桥以东沿东河上游,江坡路以西,三岔口西路、三岔口东路与江坡路交汇处以北。原三小河东村招生范围不变。
第四小学:老西门街、严家巷以东,沿下西街穿过正巷口至新市市场口以北,沿十字街,穿过三亚街,在正巷口拐弯,上顺城街至琼都坊,新市场街以西。原定为北门村第四小学招生范围的组别不变。
五小学:沿北街、苍街、十字街,经三亚街转至正巷口,上顺城街、琼都坊至新市场街一线线以东,沿上段向西东河。北门村第五小学原招生范围不变。
第四小学文博分校:宁远桥街、马水河街以北,老西门街、严家巷以西;西郊乡与泗河乡分界线以南;宁城路以东。西河村第七小学原招生范围不变。
二小支线:海河以东沿西河的长板桥;航天大道二段以北;胜利南路以西经一环至东河下段;长安中路以南。原中心学校招生村组不变。
阳光学校:东河以东,三岔口西路以南至三岔口东路,河东大道以西,航天大道三段至三岔口南路海河以北。
悦城学校(原城南小学):西河以西;长安西路东沿长裕路至海河;海河以北;宁城路以西。长安村岳城学校原招生范围不变。
航天学校:长安西路以西(长安西路口)、长安西路以南(长裕路至三亚口)、宁远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菜子山大道以北;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处以北。
怀远学校:宁远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菜子山大道以南、成昆铁路以西;元马岛镇与小庙乡交界处以北。
宁远学校:海河以南(观海路至铁路桥);迎宾路以东;西郊乡与海南乡交界处以北;琼海以西;航天大道二段以南、东河以西、西河以东。
春城学校:河东大道以东;三岔口东路以南;江坡路以东;高尖乡与喜德县交界处以南;高尖乡与川兴镇交界处以西;航天大道东延线以北。川兴镇三河村、海丰村。
阳光学校、宁远学校跨校划区:杭州大道三段至三岔口南路至海河至滨河东路一年级招生实施跨校划区,纳入阳光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和宁远学校,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决定学位。
西昌市城区义务教育初中招生范围
阳光学校初中:东河以东、三岔口西路以南至三岔口东路、河东大道以西、海河以北。长板桥沿西河延伸至海河以东、航天大道二段以北、胜利南路以西经一环至东河下游、长安以南'安中路。
岳城学校初中:海河以北;长安西路以东至长裕路至海河;西河西路以西。长板桥沿西河延伸至宁远桥,东至宁城路,南至宁远桥街,西至胜利路,北至长安中路。西郊乡长安村属于乐城招生范围。
二中:老西门大街至严家巷,经马水河至胜利路,胜利南路一段以东;一环路南二段以北;东河中段以西;由三岔口西路至三岔口东路至江坡路口北;江坡路以西。
初中:老西门大街、严家巷、西门坡交叉口西侧;宁城路以东,马水河街道以北至宁远桥街道至西河,四河乡与西郊乡交界处以南。
航天学校:长安西路以西(长安西路口)、长安西路以南(长裕路至三亚口)、宁远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菜子山大道以北;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处以北。长宁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包括原小庙乡所辖常住小学毕业生。
怀远学校:宁远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菜子山大道以南、成昆铁路以西;元马岛镇与小庙乡交界处以北。
宁远学校:海河(观海路至铁路桥)以南、成昆铁路以东、原西郊乡与海南乡交界处以北、琼海以西、航天大道二段以南、东河以西又在西河以东。原海南乡所辖常住小学毕业生。
春城学校:河东大道以东经三岔口东路至江坡路;高尖乡与喜德县交界处以南;高尖乡与川兴镇交界处以西;航天大道东延线以北。原高尖乡所辖普通户籍小学毕业生,川兴镇三河村、海丰村普通户籍小学毕业生。
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时间表
西昌市农民工子女学习教材清单
2023年西昌市民办学校收费公告
西昌市适龄儿童(青少年)延期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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