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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印发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任务分解方案

作者:admin | 分类:家政服务 | 浏览:82 | 时间:2024-10-20 14:04: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8号)精神,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春雄州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任务分解方案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协调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

统筹各业态发展,参照全省家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聚焦不同时期的发展重点和支持方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国家商务局牵头;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

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项目纳入家政服务行业地方标准,不断延伸家政服务产业链,开展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制定。 -商业、家庭服务教育和家庭服务培训。支持企业自行或共同制定企业标准,鼓励制定和采用团体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企业高质量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

国家商务局牵头;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运行和服务机制

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行为,鼓励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支持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国家商务局牵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民政局、国家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与员工、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劳动合同,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清单和服务要求。全面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商务局牵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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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职业技能评估

制定符合家政服务行业特点的考核模式和标准,规范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或特殊能力考核,完善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机制。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家商务局、国家妇联、国家总工会、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高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

到2020年底,州内至少一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并扩大招生。支持开设家政服务专业的高校开展1+X证书试点。

国家教育体育局牵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产教融合的家政服务企业

到2022年,全州培育1家以上产教融合家政服务企业,实现县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

国家教育体育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局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1个以上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推动一批家政服务企业与相关院校合作组建家政服务职业教育集团。

国家教育体育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家政培训

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上海-敦南扶贫劳务合作工作范围,将灵活就业家政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规定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专项账户中列支。对符合申请失业保险补贴条件的境内企业在职职工,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技能提高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利用就业补贴资金、地方人才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培训。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财政局牵头;国家扶贫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培训力度

建立全国家政服务培训专家库,使用省级家政服务行业技能培训教材,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2020年底前,确保全州累计培训人数超过1万人次。

国家商务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总工会、国家妇联牵头;国家教育体育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团委、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家政服务新业态

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托幼、物业管理、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家政电子商务、“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推广分时段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现单个员工为多个消费者提供家政服务。培育以专业装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

国家商务局、国家民政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

利用上海与云南、广东与云南等合作平台,引进龙头企业、高端人才、技术标准和战略投资者。充分发挥“女人家政”等品牌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鼓励各地以龙头企业为重点,规划布局家政服务产业园,打造服务品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妇联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

大力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

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区设立家政服务机构,建立社区服务示范点,推动形成连锁化、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等经营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家政服务。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到社区登记,将员工数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家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国家商务局、国家总工会、国家团委、国家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指导房地产项目家政服务站开发建设

统筹城乡社区家政服务站建设规划和发展,指导房地产项目新建住宅区同步建设家政服务站,鼓励已建住宅区通过社区设立家政服务站配给、租赁等。鼓励家政企业与物业管理结合发展家政服务。家政服务场所自主注册后将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国家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商务局配合;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加强家政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全州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采集全州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部信用信息。畅通家政工专业背景信息核查核实渠道。探索建立国内企业和员工在线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对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依法通过“信用中国(云南)”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国家商务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公安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国家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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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方案,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开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处罚力度。

国家商务局、国家市场监管局牵头;国家司法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国内企业及员工等级评定

按照家政服务行业评级相关标准,对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评级,公开评级信息,引导市场公平竞争,促进服务质量、服务等级和服务报酬联动。

国家商务局牵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

推动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和就业证书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颁发“到家服务证”。推动家政服务企业持证下单、员工持证上岗。

国家商务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护家政工合法权益

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覆盖家政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依法维护家政服务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畅通“12315”平台等消费者申诉和纠纷解决渠道。

国家总工会、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商务局、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

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高等学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与员工型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雇员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对未按规定裁员或减少裁员的员工型家政服务企业,退还失业保险费。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财政局、国家商务局、国家医疗保险局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家政商业保险发展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鼓励境内企业参加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鼓励地方组织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购买保险并给予补贴。

国家商务局、楚雄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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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家政工生活条件改善

将符合条件的家政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共租赁住房充足的地区要尽量租用公共租赁住房。在公共租赁住房不足的地区,鼓励家政人员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住房租赁补贴。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财政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家政工畅通的职业发展道路

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人员通过高职扩招、本科升学等多种渠道提高学历。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教育体育局、国家商务局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表彰和鼓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

五一劳动奖章、巾帼文明岗、巾帼贡献模范、青年文明奖等评选表彰要向家政工、上述奖项获得者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倾斜将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考核范围,加大对获奖人员的宣传力度。

国家商务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总工会、国家妇联、国家团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体检服务体系,提高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制定并实施家政服务人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保育员、老年护理员等职业应实施更为严格的入职前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根据所从事的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体检服务的医院或者体检机构必须明确收费标准,保存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商务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创业环境

对在家政服务行业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申请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并按规定给予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按照有关规定,报考公务员时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设立境内企业不得提高最低注册资本。

国家商务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国家民政局、国家教育体育局:国家总工会、国家妇联、团州委员会、楚雄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家政服务人员供需对接机制,扩大有效供给

每年组织品牌家政企业(单位)深入人力资源输出丰富的县市、贫困地区举办“家政服务行业就业专场招聘会”、供需会和推介会。家政服务人员派出地区负责摸清当地家政服务人员意向,为家政服务企业招聘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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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商务局、国家妇联、国家总工会、团委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发展员工型家政企业

制定员工型家政企业体系标准,培育一批员工型家政企业。职工制度的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灵活确定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实行稳定的岗位回报和免费培训。

国家商务局牵头;国家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财税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协调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支持全州家政服务业发展。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依托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资信状况良好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抵押信用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

国家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楚雄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国家商务局、国家民政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以较低成本向家政服务企业提供闲置工厂、社区房屋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学校、社区课堂等培训资源。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房屋性质限制,向居民收取水电费。支持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所)内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金。

国家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教育体育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统计调查

国家统计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方案,对规模以上家政服务业进行统计监测。国家商务局通过服务方式,依托行业协会对限额以下家政服务业开展监管。

国家统计局、国家商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局牵头的国家级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家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把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全社会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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