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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学府华庭项目烂尾多年,鑫洲地产乱象频出引关注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63 | 时间:2024-11-08 14:03:24

新洲地产鄂托克千七项目已多年未完工。王少杰/摄

中国房报记者王少杰丨内蒙古鄂尔多斯报道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华亭项目在停工10多年后复工,却面临证件不全、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尴尬局面。

此类问题只是鄂托克前旗鄂尔多斯新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地产”)房地产开发乱象的冰山一角。多位受访者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新洲地产还存在非法吸收存款、逃税、部分项目手续不齐全、一房两房销售等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学府华庭由新洲地产投资开发。共有商住楼2栋,总建筑面积11135平方米。涉及56个处于未完工状态的单位,其中包括40个住宅单位和商业(底层商业)单位。 )16套。该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主体工程接近完工时停工。

学府华庭业主徐航告诉记者,由于该小区没有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即使房屋如期收到,也不符合交付验收的条件。同时,还会面临无法网上签名、申请房产证的问题。困境。

2023年5月24日,新洲地产历史问题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新洲地产发布公告。关于鄂托克千奇、学府华亭的新洲二期开发建设,由于新洲地产资金、链条断裂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停工长达10年。对此,我们将着力解决由此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

10月下旬,记者走访鄂托克千奇书院华亭项目工地时发现,不少工人正在铺设地下管道,并对小区1、8号楼屋顶进行防水处理。

新洲地产法定代表人谢某荣告诉记者,学府华庭的未批建设、延迟交付等问题都是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的。为推进“保交付”,该项目已由当地政府部门所属企业接管,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新洲热力向募资参与者发放贷款收益证明。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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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扩张问题频发

新洲地产在鄂托克前旗开发的项目小而散,“多开花”。

2010年以来,公司开发完成了御景家园、学府华庭、新洲住宅小区、桂家巷综合公寓楼、新洲公司西热园站(公寓楼)、新洲酒店等项目。房地产业务涉及领域广泛,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领域。

粗放式的发展使其时刻承受着资金压力。截至目前,其及其参股公司开发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已被暂停、未竣工、司法拍卖。

违规问题层出不穷。

其中,购房发票长期未向业主开具,被指逃税。

徐航告诉记者,2014年11月下旬,他以3180元/平方米的价格全额购买了一套学府华庭住宅,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新洲地产只开具了购房款收据,而时至今日,徐航依然没有收到购房发票。

徐航曾多次联系新洲地产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开具购房发票,但均被拒绝。

徐航的经历并非孤例。目前学府华庭购房者收到的付款凭证均为收据。

2023年10月6日,学府华庭另一位业主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报新洲地产涉嫌逃税。随后,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并回应,将督促鄂托克前旗税务局追回税款。

记者向鄂托克前旗税务局向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核实后获悉,自2023年初以来,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未收到新洲地产未向业主开具发票的报告。

“如果业主举报,肯定会启动调查和处罚程序。”鄂托克前旗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新洲地产开发的御景家园、桂家巷等小区业主尚未收到购房发票。

新洲地产部分项目的房产权证办理仍存在争议。

一位熟悉新洲地产开发运营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房地产项目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必须先完成或同时申请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即“完成后颁发证书。” 。

新洲地产位于鄂托克谦旗奥勒兆其镇巴嘎图西街一处房产,建筑面积6051.31平方米。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竣工验收。然而,尽管具备登记条件,该房产还是成功取得了房产证(8号)。

鄂托克千奇房产登记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未办完就上交证明”的问题,他们还不是很清楚,需要询问后反馈。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桂家巷综合公寓楼的18位业主买房已有10年,却被新洲地产以一房两房的价格出售。他们仍然无法在线签名,并且无法登记房地产权利。

曹某明是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是桂家巷18位业主之一。他告诉记者,桂家巷项目是新洲地产2014年开发建设的新建9层综合公寓楼,涉及82套公寓,总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

2014年9月26日,曹某明、高某清、胡某峰等18名房主在与新洲地产办理桂家巷中27处房产的购房手续时,因小区尚未竣工,无法网上申请。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和《桂家巷公寓购房协议》。新洲地产仅向上述业主开具了付款收据。

新洲地产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名下的桂家巷房产转售给他人。

根据鄂托克前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向鄂托克前七信访局下发的《关于桂家巷社区信访问题的批复意见》,从2016年开始,新洲房产将转让桂家巷全部房产。该房产陆续在网上签约并出售给李某祥。经查询发现,桂家巷1至9层公寓已售出,无保值、无抵押。

这意味着包括18名业主在内的桂家巷的财产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尽管新洲地产、桂家巷综合楼委员会与李某祥于2018年10月24日达成了《桂家巷综合楼交接协议》,同意李某祥先退出网上签约,之后由新洲地产办理网上签约为已付清房款和费用的业主签字。 “当时,业主已将约定的货款及费用共计汇至指定银行账户,但尚未完成网签变更手续。”曹某明告诉记者。

乌审旗国家林木种苗基地收获的马铃薯。王少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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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融资陷入债务泥潭

随着桂家巷18名业主网签难的持续发酵,一起涉及新洲地产背后“金融家”的不吸案浮出水面。

曹某明告诉记者,在购房之前,这18位业主还有一个共同身份——集资参与者。

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忻州地产下属公司鄂托克千奇忻州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忻州供热”)实际控制人谢某荣及其兄弟参与募集资金曹某明、杨某成、陈某金等18人签订了《桂家巷公寓楼购房协议》,用桂家巷综合楼内的房屋抵扣全部购房款。上述人士融资,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

正是这起非法融资,导致忻州热力实际控制人谢某荣及其兄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也将其拖入债务深渊。

2022年1月28日,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2020)内0623刑初79号)(以下简称《判决书》)裁定,自2008年起,忻州热力、谢某牟荣其弟违反国家财务管理规定,未经有关财务管理机构批准,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以月利率1.5%至3%的高额回报。其通过口口相传向高某英、王某等760名不详社会参与者筹集资金,累计吸纳资金。约1.53亿元用于投资企业以及向募资参与者支付本息。

判决书显示,成立于2007年的新州热力公司2009年至2012年期间出现资金短缺情况,为维持经营,经谢某荣及其兄弟同意,该公司财务人员负责组织处理此次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最初,以公司名义向亲戚借钱,然后公司工作人员向社工借钱,登记在公司账户上。

除用于供热项目外,大部分融资流向忻州房地产开发项目。记者发现,新洲酒店、新洲小区、御景嘉园、学府华庭、新洲公司西热苑商(公寓楼)、桂家巷综合楼等房地产项目均系谢某荣及其兄弟非法经营。在吸收公众存款期间完成投资建设。记者还根据多方消息证实,谢某荣与谢某荣的弟弟是兄弟关系。

判决书还显示,支持鄂托克前旗法院对谢某荣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的主要依据是新州热力及谢某荣兄归还了全部融资,并取得了部分资金——提高参与者认识,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涉案筹款参与人381人签署谅解书。

“这一事实认定是有缺陷的。”集资参与人魏亮告诉记者,所谓谅解书是在忻州热力和谢某荣的弟弟向集资参与人承诺归还贷款的背景下签署的。然而,这笔贷款实际上并没有按照约定归还。

魏亮指出,以还款为诱饵,欺骗广大集资参与者签署事先准备好的谅解书,主要目的是为寻求法院从轻处罚创造条件。这也充分说明“返还全部融资资金”的说法并不真实。

其他筹款参与者告诉记者,目前有的人签了谅解书但贷款还没有收回,也有的人既没有签谅解书也没有收到退款。

新州热力财务人员胡告诉记者,在新州热力谢某荣及其兄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法院查明,涉案760名集资参与人均按照规定扣除。过去的兴趣。按照这种计算方式,融资金额(本金)已经偿还。

对于这一说法,名单上的集资参与人纳某来表示不同意,“2009年至2011年期间,我个人向新洲热力、谢某荣及其兄弟等人总共借出48.1万元。元,可我连利息都还没拿回来。”

娜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借钱后,抵销了2016年至2018年应付新洲热力的取暖费,相当于收益4万多元;收到酒水14万元; 3万余元贷款逐步归还。即使将上述收入视为提取本金,仍拖欠本金27万余元。

作为“760名集资参与人名单”之外的集资参与人,王某梅也遇到了贷款本金不归还的现象。

她告诉记者,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委托宁夏五岳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忻州供热融资及相关账户鉴定意见》称,王某梅、尤存在欠款行为。本金约为465.28万元,但相关部门后来认定,拖欠的本金仅为18260元。王某梅认为,新州热力、谢莫荣及其兄弟之间的账目是虚假的、具有误导性的、不完整的。

不吸案的余波依然挥之不去,民间借贷纠纷也随之而来。

“六年前最初被收回的商品混凝土公司现在仍然‘漂浮’在外面。”鄂托克前旗建筑商人李某亮告诉记者,2015年4月9日,谢某荣的弟弟向他借款880万元,约定月利率1.5%。截至2018年6月30日,谢某荣及其兄弟应向李某良偿还的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为1171.4万元。其中,谢某荣及其兄弟利用鄂托克前旗新洲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以还债的形式偿还了500万元义务本金。此时,谢某荣及其弟弟兄弟将为李某良办理移交、交接手续。

但由于谢某荣及其兄弟未配合工商变更登记,鄂托克前旗新洲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仍由谢某荣控制并委托他人经营。他弟弟的贷款纠纷中,与他有类似经历的债权人还有很多。”李某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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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发展受挫、难以克服

除了在鄂托克前旗发展受挫之外,资金链断裂的“新洲集团”企业对其跨境投资内蒙古乌审旗林业项目也并不乐观。

有媒体报道,2009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实施了“10万亩优质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当年7月,乌审旗苏里格苗木繁育基地(“乌审旗国家森林苗木基地”前身)开工建设。该项目由鄂尔多斯新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洲地产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洲集团”)、乌审齐达镇苗圃、乌审旗前台农林牧生态出资共同组建千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泰公司”)。

记者注意到,新洲集团实际控制人与新洲地产法定代表人姓名均为谢某荣,且为同一人。

2011年,乌审旗苏里格苗木繁育基地被原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列为“蒙西安全中心苗圃”。

2012年,原国家林业局考察组在苏里格苗木繁育基地举行“乌审旗国家森林苗木基地”揭牌仪式。

2009年至2017年的九年间,新洲集团、前泰公司、乌审旗达镇苗圃等合资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推动乌审旗国家森林苗木基地取得丰硕成果,获得受到各界好评。

内蒙古自治区苗木协会副会长宋海印曾对媒体表示,截至2015年9月中旬,乌审旗国家林木苗木基地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华北地区最大的面积,拥有最多的苗木和最优质的苗木。中心托儿所之一。

但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经历“以资产还债”等风波后,基地部分土地陷入“退耕还林”的发展困境。

“森林苗木基地不仅生产苗木,还生产土豆。” 10月25日,记者探访乌审旗国家森林苗木基地时发现,该基地面积巨大,一眼望不到头,但苗木尚未种植。形成全覆盖,大量林地被“分割”成数块大小不等的“田地”,田地里还残留着马铃薯收获的痕迹。此外,基地内的几个育苗、种植棚普遍闲置,森林苗木种植区也很难找到管理和维护人员。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已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杜绝乌审旗国家森林苗木基地内苗圃地擅自转为农作物的现象。 ,目前尚处于调查取证阶段。 。该负责人向记者坦言,该基地项目涉及多方管理,投资结构较为复杂。期间,共建方涉嫌违规“以资产抵债”,导致基地长期失控。

谢某荣还告诉记者,乌审旗国家森林苗木基地占地7000余亩,其中1500亩是新洲集团与前泰公司共同建设的苗木基地。后来,由于千泰公司自身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终止了对基地共建用地的投资。随后,新洲集团逐步收回土地1500亩,其中200亩划拨给乌审齐达镇苗圃和300余亩土地用于建设基地员工生活管理区,其余900亩土地全部用于马铃薯种植。在此之前,已经种植了两季玉米。

202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长办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林地、草原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遏制非法开垦林地、草原行为高发势头,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林地、草原行为。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草原行为。通知要求,各地要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林地、草原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源头管控,推动问题发现和整改。要全面停止林粮间作,严格林木采伐后更新管理,规范发展林下经济。

记者 据鄂尔多斯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长办于2024年9月18日赴鄂尔多斯市,对2024年自治区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024年,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信息,通过走访询问、现场抽查、下沉检查。

谢某荣认为,利用乌审旗国家森林苗木基地900多亩土地种植土豆等农作物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他认为,由于近年来国内苗木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当地政府(乌审旗)相关部门并未提出苗木育苗计划。在此背景下,改种土豆或玉米也是别无选择。 “新洲集团在这个基地项目的建设上投入了近2000万元,看着这些土地,我们不能就这么荒废了。”

新洲地产面临诸多问题,但至今未能找到解决办法。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徐航、魏亮均为化名。)

值班编辑: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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