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自如房半年后发现是凶宅,已向平台提起诉讼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12 | 时间:2024-11-21 22:02:3611月20日,刘东(化名)向郑新闻报道,今年4月,他通过自如APP在上海徐汇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月价4685元,租期为2024年4月3。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而11月17日,刘东意外得知,自己住了半年的房子竟然是“鬼屋”。刘东通过当地派出所证实了这一消息,该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目前,刘东以民事纠纷为由,对上海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11月20日,刘东的出租管家告诉郑新闻,刘东反映的问题正在处理中。
自如的消息人士告诉时新新闻,自如接手该公寓时,他们对“鬼屋”一无所知,之前的租客也没有异常取消租约的情况。
“我们怀疑房子的主人故意隐瞒,目前正在组织法律团队介入此事。”
租了“鬼屋”,租客可以自由起诉
11月17日,刘东在通过社区办理居住证时,得知该房子是“鬼屋”。随后,刘东向派出所询问,得到答复:该屋内确实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当天,刘东在自如APP反馈“安全相关问题”,要求自如退还租金并终止未到期的租赁合同。
刘东告诉郑新闻,“我怀疑自如的员工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以正常市场价格将‘鬼屋’租给我。”
11月19日,刘东与自如客服沟通取消租约事宜。
对方声称,刘东所住房屋的业主于2019年6月27日与自如平台签订了合同,所谓非正常死亡发生在10年前,平台对此并不知情。
出租管家与刘东签订合同时,对“鬼屋”一无所知。平台愿意提供无义务换租服务,但刘东没有同意。
得知该房子是“鬼屋”后,刘东联系了新房中介找房子。
他认为,社区和派出所都知道“鬼屋”的事情,但作为自如平台的租户,他并不知情。 “我认为自如是故意隐瞒房屋信息。”刘东说道。
起诉书显示,刘东向自如要求赔偿因纠纷而支付的租金49031.01元、搬家费709元、误工费1632元。
子茹:不知道,怀疑主人有事隐瞒
11月20日,《郑新闻》联系上刘东的出租管家。管家表示,刘东反映的问题正在处理中。
当被问及是否了解“鬼屋”时,管家表示无法回答。
自如的消息人士告诉再讯报,自如接手房产时并不知道“鬼屋”的存在。
在刘东之前,这套公寓的住户并没有出现任何异常的退租情况。紫如芳怀疑业主故意隐瞒此事,目前正在组织法律团队介入此事。
“如果租客有更高的要求,这件事进入诉讼阶段,我们会召集房东一起就此事进行沟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自如也是受害方。”
律师:平台须保障租户知情权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庆利告诉新快报记者,“鬼屋”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在房产市场交易中,却出现过房产非正常死亡等重大问题。将严重影响房产交易。
因此,自如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保护承租人在租赁时的知情权。
如果自如明知房屋为鬼屋,故意隐瞒相关事实,承租人有权依据民法典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自如确实不知道房间内有“鬼屋”,则应将业主列为本案被告或第三人,以确定业主或自如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